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破产资产财产清偿顺序是什么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债权的范围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它不同于一般债权。
  
  破产债权主要有:
  
  ①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②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③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④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
  
  ⑤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此损失额亦应视为破产债权。
  
  (2)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①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②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③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债权可以分为哪些种类
  
  破产债权按债务产生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不同关系,可具体分为不同种类。
  
  1、无担保债权
  
  无担保债权是指企业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担保物担保从而不具有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种无担保债权属于普通债权,它在债权总额中比重大,债权人人数多,是债权确认的重点。在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认为需要了结某些事项而决定继续加工生产活动而产生的债务属于无担保债权,但是属于优先债权。
  
  2、放弃优先债权
  
  放弃优先债权是指那些原本具有财产担保,但因自愿原因或者被迫原因而放弃的由担保而形成的优先受偿权利的债权。这样一来,这种优先债权就演变成无担保的债权。
  
  3、担保差额债权
  
  担保差额债权是指虽有财产担保,但是担保物的价款不足清偿财产担保的债权数额。对此担保差额债权,其不足清偿部分,为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一般应将差额部分作为破产债权处理。
  
  4、代保债权
  
  代保债权在市场经济运作过程中,一个企业的债务由保证人“作保”可提供偿债保障。企业到期不能清偿债务,保证人则承担连带责任。当保证人履行连带责任为企业偿还债务后,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迫偿。这样保证人与被担保企业就构成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所谓代保债权是指当保证人为破产企业偿还有关债务后,其代为清偿的债务对破产企业来说便是代保债权,这种债权是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5、索赔债权
  
  索赔债权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清算组为维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再履行破产企业的未了合同,由此使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解除合同而受到损害。其损害赔偿数额为索赔债权,它是破产企业破产债权的一部分。
  
  在当今社会国家为了支持大家创业,对公司的注册没有那么多的要求了,但是对于破产,国家把持的很严谨,不是说你想宣布破产就可以宣布破产的,需要一些列的清算,首先是财产要进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在其次是缴纳税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企业经营的时候总是会出现因为人手不够而向其他的
      在企业经营的时候总是会出现因为人手不够而向其他的合作企业借用相关的劳动力用以双方的合作项目,这样的关系在法律上是被称为借用劳动关系受到保护的......


·银行贷款能否作注册资本?
      银行贷款能否作注册资本?一、银行贷款能否作注册资本?可以的在你注册的过程中需要在银行开立两次账户;第一次是验资账户,验资账户只在企业验......


·在我们进行解决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楚发生纠纷
      在我们进行解决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时候,一定要先弄清楚发生纠纷的原因,然后再进行想办法解决纠纷,这样就会比较容易解决。那么,建设工程结算纠纷的......


·如何收集夫妻配偶一方的重婚有关证据
      在婚姻登记中,如一方已有配偶又登记结婚,有可能构成重婚。按照《婚姻法》的规定,重婚是指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包括两方面的......


·一、常见的遗产纠纷案由有哪些?
      一、常见的遗产纠纷案由有哪些?1、法定继承纠纷(1)转继承纠纷(2)代位继承纠纷2、遗嘱继承纠纷3、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4、遗赠纠纷5、遗......


·在我国教师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在我国教师的行政处罚有哪些?一、在我国教师的行政处罚有哪些?申诫罚。指教育行政机关或其授权教育机构向违反教育法律规范的相对人发出警诫,申明......


·销售假药主观故意表现方面在法律上的依据有哪些
      一,销售假药主观故意表现方面在法律上的依据有哪些《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罪是故意犯罪,即要求行为人明知系假药而生产、销售。......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 股权转让的程序
      企业股权转让如何避税?股权转让的程序一般来说是转让双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完毕后修改公司章程等等,然后去工商局办理变更股东的事务。待工商局......


·什么样的作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什么样的作品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根据《著作权法》第3条的规定:“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


·官司打赢了如何执行
      官司打赢了如何执行随着国家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的稳定,我们遇到的各种各样的官司问题也随即而出。好不容易找到一些好的的途径,比如说通过网站打赢......


·工伤超过一年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不可以,除非有特殊情况,申请工伤鉴定必须受伤后的一个月内。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