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再次醉驾是如何进行判罚的?

一、再次醉驾是如何进行判罚的?
  
  
  再次醉驾的判罚: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是指有首次酒驾受处后,第二次酒驾,如果有第三次酒驾,就按无证驾驶和酒驾的处罚规定处罚。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二、法律依据:
  
  
  1、酒驾的概念: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79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2、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醉驾是非常危险的驾驶行为,国家对醉驾的处罚是非常严重的,在最新的法律规定中,已经将醉驾入刑,并认定为危险驾驶罪。驾驶应当严格禁止醉驾行为,避免出现违反犯罪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再次醉驾的情况下,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以情节严重的情况进行认定,并进行惩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新公司变更股权要交税吗
      新公司变更股权要交税。股权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


·公司上市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公司上市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一、公司上市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


·刑事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条件是什么?
      在现如今,虽然我国的教育水平提高了,但是懂法的人却是少之又少,这就造成了当我们碰到关于法律的案件时,就需要请专业的律师来为我们处理案件,由于......


·他项权证办理机构是哪里?
      现在人们买房已经成为一种安家置业或者投资理财的方式,在我们的生活中,依然还有很多炒房的人员,尤其是住宅的房型。现在,很多人都会采取贷款的形式......


·离婚隐瞒部分财产怎么办
      离婚隐瞒部分财产怎么办离婚后告故意隐瞒财产,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由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新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什么?
      新公司法中的关联方是什么?公司之间会有关联交易发生,一般在公司刚刚成立时对其比较有利。指的是双方公司有投资等关系且进行合作和交易,是一种带从......


·员工福利有哪几种,员工享有什么福利
      不管是哪个单位的员工,在与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之后,那么就应该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此时很多人就会问了,员工福利有哪些呢?而试用期员工能否享有正......


·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
      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一、工资的组成有哪些情况?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一、玩忽职守罪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玩忽职守罪是国家工作人员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


·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类有哪些
      招标代理机构的分类有哪些招标代理主要是为招标人提供代理服务的,可以帮助他们进行项目的招标。但并不是任何一个机构都是可以办理招标代理业务的,......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
      在合同未到期被辞退的情况下有补偿吗?合同未到期被辞退也不一定有补偿金。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