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若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违法的,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
  
  
  1、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形下要满足以下条件: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已经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劳动者未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4)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39条、40条第1项和第2项规定的情形。
  
  
  劳动合同解除条件: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也是劳动合同的一种类型,在履行过程中,任何一方由于某种原因希望或已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另一方只要表示同意,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就可以依据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当法律规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或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出现,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就可以依法定条件或约定条件解除。如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出现时,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有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时,劳动者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见,无固定期限合同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的“铁饭碗”,只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都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是不能随便的进行解除而且只要是属于违法的解除,那么肯定是要赔偿受害者所有的经济损失,一般劳动者工作的时间越长,那么所要赔偿的金额就会越多,所以,一定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自己不受到伤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鉴定为八级退休后能补多少
      职工在进行工伤鉴定知道自己属几级伤残之后一般都会比较关心退休后单位会对自己的工伤进行多少补偿。当然工伤鉴定的结果不同退休后单位会进行的补偿肯......


·版权和著作权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吗
      版权和著作权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吗一、版权和著作权在法律上是一样的吗没有区别,版权和著作权一样,内容相同,著作权包括以下权利:(一)发表权,......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


·多人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
      多人工程承包协议怎么写?工程师是当前炙手可热的职业之一,而一项工程的开展就必须要经过工程承包这个过程。工程承包包括了基础设施和土木工程,许......


·对于失踪人口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对于失踪人口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


·工程质量有哪些
      工程质量有哪些风险点?一项工程完工之后,工程质量的好坏会对工程使用过程中是否安全、耐用产生很大的影响。无论是设计、施工还是验收过程,都存......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
      车辆贬值怎样鉴定所谓车辆贬值损失,一般是指车辆发生事故后,使用性能虽已恢复,但本身的经济价值会因事故而降低。因事故导致的车辆经济价值降低,......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2023
      强奸罪的犯罪构成是什么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又称贞操权),即妇女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正当性行为的权利。犯罪对象是所有女......


·辨认现场物品笔录是可以当证据使用吗?
      辨认现场物品笔录是可以当证据使用吗?一、辨认现场物品笔录是可以当证据使用吗?可以用来当证据使用,根据新的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颁布,20......


·一、醉驾冲卡的判罚是怎样的?
      一、醉驾冲卡的判罚是怎样的?醉驾冲卡的判罚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和故意伤害罪并罚,并处严重情节处罚,应当追究刑事责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


·对于民事诉讼状中第三人是什么
      对于民事诉讼状中第三人是什么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