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轨财产分割协议应当如何认定?
一方出轨导致离婚的情况后,应当认定为有过错方,在财产分割上主张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收集了证明配偶有出轨的证据后,即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可以要求过错方离婚赔偿,婚外情离婚赔偿包括两个方面: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1、物质损害赔偿的包括:因收集对方有重婚行为证据的花费、起诉费、律师费等等直接的物质损害。
2、由于我国对精神损害没有明确的标准,因此,因为婚外情离婚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没有明确的标准。
在实际操作中,精神损害赔偿的确定需要根据以下标准来确定:
1、婚外情无过错方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等。
2、婚外情过错方具体的出轨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
3、婚外情过错方的过错程度。如,婚外情一方与第三者的行为,是不是严重影响了无过错方的生活。
4、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二、如何认定夫妻一方的过错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过错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必须是长期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行为,如,生病不给治、不给饭吃、不照顾等等。
夫妻有一方出轨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应当主动向司法机关举证证明其出轨行为,司法机关可以根据实际认定出轨为有过错方,根据法律规定,可以在离婚财产分隔中主线不分财产或者少分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在对出轨方进行举证的过程中,应当避免使用违法犯罪的手段和方法。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拆?
拆迁哪些行政主体可以实施强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的,强拆的主体是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如果是实施征收拆迁......
·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
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一、仲裁裁决可能被撤销的情形有哪些1、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的行为仲裁员在仲裁......
·根据相关规定重婚罪可以缓刑吗?
一、根据相关规定重婚罪可以缓刑吗?犯了重婚罪的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后是可以被判处缓刑的,具体理由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
·工伤认定不成功可转医保吗?
在生活与工作中,难免会受伤,那么究竟算不算工伤,还需要相关部分去鉴定,如果属于工伤,则可以享受相关赔偿保障,但如果认定不是工伤,那么工伤认定......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
非法拘禁罪与绑架罪的界限是什么(一)在犯罪构成上,绑架罪的构成不仅要求有非法剥夺人身自由的行为,而且要求有勒索财物或满足行为人不法要求的目的以......
·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
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一、划拨土地使用证过户可以吗?划拨土地使用证可以过户,但是需要通过当地人民政府的审批,另外就是在转让之前需要交......
·驾驶员醉驾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
驾驶员醉驾一定要移交检察院吗驾驶员醉驾不一定要移交检察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
·土地使用权证行政划拨是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证行政划拨是什么意思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
·在哪些情况下员工可随时辞职
原则上,员工若要想辞职的话,也是需要满足《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同时还要提前一定时间通知单位才行。但在某些时候,员工也是可以随时辞职的,那具......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1、要约是当事人自己发出的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而要约邀请则是当事人希望对方当事人向自己发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的一种意思表示。2、要约一经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