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安抓人最多可拘留多长时间

公安抓人最多可拘留多长时间公安机关在抓人后,一般应该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但是,如果有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的,则可以暂不通知,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第(四)项或者第(五)项规定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因情况紧急,来不及办理拘留手续的,可以先行将犯罪嫌疑人带至公安机关,同时立即办理拘留手续。公安机关拘留犯罪嫌疑人后,应当立即将执行回执送达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人民检察院还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在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公安机关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将执行情况和未能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原因通知作出拘留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在逃的,在人民检察院撤销拘留决定之前,公安机关应当组织力量继续执行,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新的情况和线索。1、行政拘留是指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一般违法行为,给予的一种最严厉制裁,属于行政处罚的一种。治安拘留最高期限为15日(期满即释放,由公安机关决定,在行政拘留所执行;对拘留不服的,可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合并执行拘留的期限不得超过20天。2、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在刑事案件侦查中,对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暂时采取的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若被拘留人被批准逮捕,则依据《刑事诉讼法》审理,若审理后被无罪释放,被逮捕人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刑事拘留不是处罚或者制裁。拘留的时间在有关的法律上会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具体的处理需要警方结合实际的案件进行合理的分析,这样自己的事情解决才会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问题的处理需要自己多加注意具体的实践,毕竟不同的案件处理会有不少的差异,自己需要多加了解。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男方输掉抚养权拒不交小孩怎么办
      男女双方在离婚的时候,小孩的抚养权一直是争夺的焦点,特别是男方,他们更加想得到孩子的抚养权。而法院则一般会根据夫妻双方的实际情况来判决抚养权......


·自诉刑事案件收诉讼费吗
      自诉刑事案件收诉讼费吗刑事自诉案件是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刑事自诉案件不收取诉讼费。二......


·入职合同一般签几年
      入职合同一般签几年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可以分为三类:(1)有固定期限,即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效力期间,期限可......


·公司合并有哪些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合并手续主要有以下几点:(1)合并公司股东会分别作出合并决议;(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3)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4)自作出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
      倒卖土地使用权罪量刑是怎样规定的由于在我国所有土地归国家集体所有,因此,倒卖土地买卖土地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的。在我国的土地管理过程中,国家是允......


·拒执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对于那些被判处刑事、行政或者是民事处罚的主体,若不按照既定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处罚责任,就会触犯拒执罪的相关规定,只要满足了立案的标准,就会立......


·关于农村拆迁赔偿金的算法
      关于农村拆迁赔偿金的算法一、补偿费用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一)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


·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有哪些?
      行政处罚罚款的收缴分离实施办法有哪些?在如今的社会上,很多时候国家相关机构当我们做了违法的事对我们进行罚款时所缴收上去的罚金,当国家查起来......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
      如何处理施工单位的工程索赔纠纷一、索赔条款在我国《合同示范文本》中可引用的索赔条款是相当明确和具体的,其主要内容包括:(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需要多少钱?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需要多少钱一、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需要多少钱注册登记费按注册资本的0.08%(1000万以内),0.04%(1000万以上的超过部分)收取。另......


·怎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事实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中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不是没有终止时间。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