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法院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

一、法院起诉交通事故伤残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
  
  
  二、事故定义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
  
  
  (1)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没有车辆就不能构成交通事故,例如行人与行人在行进中发生碰撞的就不构成交通事故;
  
  
  (2)是在道路上发生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3)在运动中发生。是指车辆在行驶或停放过程中发生的事件,若车辆处于完全停止状态,行人主动去碰撞车辆或乘车人上下车的过程中发生的挤、摔、伤亡的事故,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4)有事态发生。是指有碰撞、碾压、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其中的一种现象发生;
  
  
  (5)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的。是指发生事态是由于事故当事者(肇事者)的过错或者意外行为所致。如果是由于人无法抗拒的各种自然灾害造成,均不属于交通事故;
  
  
  (6)必须有损害后果的发生。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7)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
  
  
  由于人们对于法律规定以及安全文明驾驶等规定的认知不足,往往造成影响很大的事故,不仅仅对人们的生活安全造成威胁,同时对于社会德尔和谐发展造成严重的影响。因此我们可以得知,遵守法律规定做到知法守法是对自身的一种负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一、合同到期重新招标申请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1、资格预审合格......


·我们大家对于工作方面的事情肯定是非常关心的
      我们您对于工作方面的事情肯定是非常关心的,工作上面的问题其实是有很多的,其中就有工伤方面的事情。工伤在我们国家的法律当中说的如果需要赔偿是需......


·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
      车祸对方不赔付怎么办?发生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一方需要承担赔付责任,实际中存在一些老赖,就是不赔付。很多受害方就知道怎么处理了,所以,我们......


·残疾赔偿金按哪里标准赔
      残疾赔偿金按哪里标准赔残疾赔偿金是受害人因伤致残导致的收入减少,或者因生活来源丧失,应给予的财产损害性质的赔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


·取保候审出国未受影响吗?
      取保候审出国未受影响吗?取保候审只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是有条件的在外等候审判。所以,取保候审出来并不代表案件的完结,会不会再进看守......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
      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多久?有期徒刑的缓刑期限最低为一个月的时间。最长五年以下。中国《刑法》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


·代购和走私的区别
      走私和代购的区别主要是法律概念不同。代购是民法上的代理或者销售行为,而走私是违反海关法和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运输、携带......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的是什么
      行政复议中止的情形的是什么《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的,行政复议中止:(一)作为申......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
      现今社会,由于一手房的价格居高不下,很多经济条件有限又有购房需求的人就会选择购买二手房。在购买二手房时首先要弄清楚二手房的产权情况,这样可以......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
      互联网跟帖评论服务管理规定是如何规定的?网络的发展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便利性,在互联网上进行跟帖评论几乎是每个网民都会做的事情,但是有......


·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
      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一、寻衅滋事二审取得谅解的辩护词范文是怎么样的?审判长、审判员:XX市XX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