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债权人死了还用还钱吗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会因为各种原因有一些债务问题,相信很多人都听说过这样一句话,就是“人死债消”这句话。但是这句话对大多数人是一种误解,一个人如果死亡了,但是并不代表欠这个人的债务问题就消除了,人死和债务消除两者之间并没有必然的关系。但是从法律上面说,不管是这个债务人死亡了,但是这个债务依然是存在的,并不是消亡了,债务人即使是债权人死亡了的情况,还是需要继续偿还这个欠款的,这个双方之间的债务并不会因为债权人的死亡而结束这个债务的问题。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上,会和各种人和事情打交道,一般也会遇到借别人钱,或者是欠别人钱的这种情况,那么一旦有借款或者欠钱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双方就自动形成了债权债务的关系,那么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种债权债务的关系不会因为债权人的死亡而终止这个债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继承法》的相关法律上的解释是这样的,遗产指的是当事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的合法的财产,这笔财产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个指的是当事人的一个收入;第二个是当事人的合法的房屋,财产的储蓄和生活用品方面;第三个是当事人的树木,家里养的家禽牲畜财产;第四个是一个公民的文物遗迹图书资料;第五个指的是在法律层面上所允许的当事人所有的生产资料;第六个有的是当事人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方面的权利;第七个指的是当事人在法律层面上的其他的合法财产,这个合法的财产就包括了有数目金额的证券,还有一个是履行所标记的财物方面的债权等等。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债权人借钱给了债务人之后,这个自然而然形成的债权就是当事债权人的遗产的一种,是可以由债权人的继承人来继承这个债权的。换而言之,即使当事人这个债权人死亡了,双方的债务问题依然是存在的,所以这个债务人依然要还清自己的债务问题,只是这个还钱的对象变成了原有债务人的继承人而已。那么这么说来的话,哪些属于债权人的继承人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继承法》中有明确的规定,债权人的继承权利对于男女是平等的,而且债权人的遗产继承是有顺序的,这个顺序继承是按照以下顺序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是当事人的法律上的配偶,当事人的血缘关系的子女,以及当事人的父母;第二个继承的顺序是当事人的兄弟姐妹,当事人的祖父母以及外祖父母。其中上述所说的子女就包括了当事人结婚之后与配偶所生的子女,还有当事人的私生子女,或者是当事人领养的子女;还有一种是与当事人有抚养关系的养子女,上述所说的父母,这个是包括了当事人的亲生父母,或者当事人是领养的话,那么也包括养父母还有和当事人具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这个兄弟姐妹包括了有血缘关系的亲生姐妹还有同父异母的姐妹等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
      用人单位辞退生病员工合法吗?劳动者在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否则,就是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九......


·采购员泄漏商业秘密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采购员泄漏商业秘密的处罚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


·解除劳动关系后怎么处理社保:
      解除劳动关系后怎么处理社保:1、解除劳动关系人员应凭《养老保险关系接续卡》和《失业证》(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接续手续,......


·哪些因素会影响律师的收费?
      哪些因素会影响律师的收费?一、哪些因素会影响律师的收费?1、律师收费考虑以下主要因素:耗费的工作时间;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患有哪些病符合监外执行
      患有哪些病符合监外执行根据《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中的规定,一般罪犯在有下述疾病的时候,符合适用暂予监外执行的疾病要求。罪犯有下列严重疾......


·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
      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一、强制执行申请时间的规定有哪些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必须遵守法定的期限,方为有效,如果超过期限,就丧失......


·实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
      实名股东和隐名股东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不同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


·协议离婚后关于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
      一、协议离婚后关于抚养权的认定原则是什么?基于是否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来判决,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


·工伤认定后怎么报销
      工伤认定后怎么报销1、申请工伤认定2、工伤认定通过,你自己或者你授权单位领取工伤认定决定书3、拿工伤认定书及相关材料去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幼儿园教师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
      幼儿园教师安全责任书范本是怎样的?如果说儿童是祖国的花朵,那么幼儿园老师就是辛勤的园丁,保护儿童身心健康和安全,呵护孩子快乐成长是幼儿教师最......


·拐卖儿童的后果是什么?
      拐卖儿童的后果是什么?拐卖儿童的后果是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