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

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追诉时效的规定是什么?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追诉时效的规定是:只要发现有以牟利为目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案件发生的,无论什么时候都可以提起诉讼,没有诉讼时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是指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二、相关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第二百三十一条 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二十一条至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三条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设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的追诉时效并没有明确的时限规定,由于是侵权的行为,因此一旦发现有给发转让土地权的行为发生的,就可以立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什么时间发现什么时间起诉就可以,但是建议越快越好,提高效率。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国际信用证流程是如何规定的?
      国际信用证流程是如何规定的?无论是企业单位,但是个人,都可以凭借自己的信用与他人进行经济往来,为了方便有些主体还办理信用卡、国际信用证等,......


·公诉人可以请律师吗
      公诉人作为检察院代表国家对其提起公诉,是属于重大犯罪行为了,关于公诉人可以请律师吗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为您做一个简要的讲解,并给您介绍许多......


·被拘留最长时间是多少?
      被拘留最长时间是多少?被拘留最长时间不能超过37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


·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
      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一、老板被判刑工资怎么办想追回被拖欠的工资,我们可以这样做:第一步,证据收集,主要包括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合......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
      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有哪些基本内容?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发展,收购上市公司的事件时常发生。当你想要收购一家上市公司时,可以选择要约收购或协议收购的......


·新手在驾照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
      新手在驾照实习期上高速怎么处罚?随着汽车的普及,我国每年都有大量的人通过考试拿到驾照,按照规定,初次拿到驾照是有一定实习期的,通常实习期是......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条例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条例有哪些?交通是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1、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


·可以适用缓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缓刑是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并且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


·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割
      按揭贷款房屋离婚怎么分割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


·车祸造成的护理费怎么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