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全责怎么赔偿?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纠纷尚未解决,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伤者的医疗费用,就涉及到交通事故医疗费用的垫付问题。国务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圈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1、驾驶入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窃期间肇事的;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交通故的。因此,伤者的家属必须向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了解致害人是否有上述行为,若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就可要求事故处理部门通知保险公司垫付。由于现行的责任强制保险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一万元,因此当抢救费用超过此赔偿限额时,可以依法向国家设立的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提出要求先行垫付,若以上方法仍无法得到救济,则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致害人支付医疗费用的先于执行的申请。由此可知,发生交通事故,肇事责任方未支付医药费,而家属无力承担受害者的医疗费用时,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和道路交通事故救济基金先行垫付。二、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道理交通安全由于意外性强,突出性高,所以很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在事故发生后,应当第一时间对伤员进行法治,并向公安机关报警和保险公司报险,根据保险公司的保险赔付规定,一般情况下,在不超出保险赔付额度的情况下应当由保险公司进行赔付,如果超出了赔付额度则由当事人进行赔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行政处罚结案期限是多久?
      工商局作为政府机构,有一定的执法权,其在对市场进行例行检查的时候,对违规经营的商户可以做出处罚,包括罚款、要求停业整顿等。工商局从立案、调查......


·仿造有价票证罪既遂判多久?
      仿造有价票证罪既遂判多久?仿造有价票证罪既遂的判刑规定具体如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伪造或者倒卖伪造的车票、船票、邮票或者其......


·一、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陪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什么?1、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有哪些
      法定监护人的义务有哪些监护人员负有保护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义务。在实施义务教育中,初中生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主要应承担如下义务和责任:1、必须按......


·建筑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方法
      确定一个最优报价是提高竞标能力的关键之一。在最优报价条件下,施工承包商既有中标机会,又能获取较为可观的利润。  1、不平衡报价法。这是指......


·一、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中的交通费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交通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


·诈骗罪怎么量刑、如何正确认定诈骗罪
      诈骗罪怎么量刑处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套牌车在路上出车祸怎么办
      我们都知道正常的交通事故在发生之后,都要联系相关的交通部门,出具交通事故责任书,判定相应承担责任的比例,来进行赔偿。那么如果是套牌车发生了交......


·代购多少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看情况:一、只要代购货物过关时的所有人或者收货人没有向海关如实申报货物的种类、价格、用途等信息,并依法缴税或者免税过关的,代购5万元以上的,构......


·为了社会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十分重要,各地区推行劳动保障条例
      为了社会的发展,劳动保障监察十分重要,各地区推行劳动保障条例,既规范了监察工作,完善了监察程序,又能进一步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防止用人单......


·一、按揭房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一、按揭房屋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一)按揭房屋过户前必须付清银行贷款根据法律的规定,房屋必须是在无法律纠纷、无规划拆迁、无按揭的情况下才能......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