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形

在合同确立之后,签合同的两方都可能在合同还没有到期的时候因为一些特殊的原因而想结束这个合同。但是并不可以任意地去结束这个合同,而是要依据法律上的一些条例,在一些情形发生的条件下才可以解除这个合同。第一、在发生下面的这些事情的时候就可以解除合同。1、因为一些在现实中已经发生的,并且无法改变的事情使合同上所写的内容的结果不可能再达成了。例如,要提供货物的这一方,因为自然灾害对于他生产过程中某一环节的损坏,而不能按照合同的约定而进行了。这时就可以提出结束这个合同。2、在还没有到达合同上所约定的时间的时候,其中的一方说出来,或者是做出来不想再继续这个合约。就是提前的违背了约定。这时是可以结束合同的。3、其中一方在已经到了规定的时间的时候还没有履行它所要尽到的义务,这是另一方就要对他进行提醒以及催告,如果在接受了这样的提醒还是没有完成,这一方就是可以提出结束合同的。4、双方中有一个人先违背了他们所定的约定,由于他的违背,使这个合同上所写的结果不可能再完成了,那么双方中的另一个人就是可以结束合同的。5、还有一些具体的特殊的其他的情况。其中所说的按法律的程序来结束合同以及按照他们之间确定合同时的约定来结束合同,这两个方面是有相同,也有不同的。按法律就是说法律上会直接给出来可以解决合同的这些具体的情况,只要是有这些情况的时候,签定合同的一方就是可以结束这个合同的。而在约定上的结束,是一个人不可以做到的,只有是两个人的问题,才可以用这种方法。他们两个方面的相同之处是指:在约定方面的可以是在法定方面的一部分,前者完善了后者。第二、遇到了什么样的情况,会使这个合同不能在结束了,也就是双方都没有结束这个合同的权利了呢?1、在法律上已经做出了相关的要求或者是这个双方在合同约定的时候就已经说明了情况。两个人都只有在一定的时间内才可以去结束这个合同。既然已经说出了这个明确的时间,那么一旦超过了这个时间,也就没有结束合同的权利了。2、如果法律没有要求,而且当事人两方在做这个合同的时候也没有确定出来这个权利可以行使的时间范围的话,按正常来说是可以行使这个权利的,但如果有一方已经催促并且告知让另一方来结束这个合同,但它却没有在应该行使自己权利的这个时间范围内去行使,那之后他便在没有结束合同的权利了。根据上面对于这一方面的所有的叙述,我们知道了关于结束合同相关的一些知识,如果真的想要结束合同,这个过程中,一定是很复杂的,并且还会遇到其他的一些难题,我们就可以查找相关的资料以及上网进行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保证金可以退吗
      需要根据合同具体内容判断。合同保证金指的是签订合同的一种约定。关于合同保证金,目前经常出现的基本是3种:1、商业合同的保证金,现在多用于加盟,......


·信用卡的用途也越来越广泛,除了可以用来作为消费卡用以外,在购
      信用卡的用途也越来越广泛,除了可以用来作为消费卡用以外,在购买一些大型的消费品时,也可以使用到信用卡,比如购买汽车。买车时,如果资金不足或者......


·信用卡诈骗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利用信用卡骗取公私财物,侵犯了信用卡管理制度和公私财产所有权,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众所周知,认定信......


·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
      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如何计算?安徽省被扶养人生活费你的计算方式是应当按照受诉的法院上一年度的人均消费支出乘以20,然后再除以具体的需要抚养的人数......


·妨害作证罪对象是有哪些情形才能被认定?
      妨害作证罪对象是有哪些情形才能被认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妨害作证罪情节严重”的情形:(1)为非法占有他人合法财产,而指使他人作伪证实施虚假......


·侵权责任法最新内容有什么?
      侵权责任法最新内容有什么?侵权既可能发生在我们自己身上也可能会由我们作为责任方对他人造成伤害,所以了解一些关于侵权的法律规定对所有人的权益......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
      签了劳动合同但不给交保险违法吗?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违法的。无论双方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法定义务给劳动......


·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专利吗?
      关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是专利吗有当地版权中心给软件申请者最终下发的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也就是一种法律上的凭证,该著作权登记证书能够证明软件......


·诉讼时效延长和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
      诉讼时效延长和中断的规定是怎样的?根据司法规定只有在出现法定的事由时才会导致诉讼时效延长或者中断,民法通则第139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


·执行行政拘留什么时间通知书
      执行行政拘留什么时间通知书?行政拘留通知书应该在执行行政拘留的当天就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


·认定罪犯构成强奸判刑几年
      认定罪犯构成强奸判刑几年强奸可以说就是一种行为犯,只要行为人有实施了该行为的,那么就一定会认定构成强奸罪。之后就会结合实际的犯罪情况,依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