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法

违法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法
  
  
  (1994年12月3日劳动部劳部发〔1994〕481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规范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劳动者的经济补偿金,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给。
  
  
  第三条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以及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四条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另外支付相当于低于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
  
  
  第五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第六条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第七条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第八条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九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第十条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除全额发给经济?
  
  
  补偿金外,还须按该经济补偿金数额的百分之五十支付额外经济补偿金。
  
  
  第十一条本办法中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合同前十二个月的月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依据本办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的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
  
  
  第十二条经济补偿金在企业成本中列支,不得占用企业按规定比例应提取的福利费用。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执行。
  
  
  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违法解除相关的劳动合同时,应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对这类劳动人员进行相关的劳动补偿。我国的劳动监察部门,按照我国的法律办理这类劳动纠纷,积极的保护我国的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受这类事件的影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先履行抗辩权效力的情况
      先履行抗辩权效力的情况合同一方当事人在适用先履行抗辩权时,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这就是先履行抗辩权效力。那么,签订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行使先履......


·民法总则个人名誉权受损的起诉流程是什么?
      民法总则个人名誉权受损的起诉流程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个人名誉权受损的起......


·寻衅滋事轻伤对方要价太高怎么办?
      寻衅滋事作为危害我国社会治安的案件,在我国一旦查处立即严惩不贷。寻衅滋事不仅对我们自身构成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对他人的人身也构成了一定的伤害......


·出租房物业费应该谁交的
      对于自己闲置的房屋,其实可以进行出售或者出租,这样才能充分利用房屋,而不至于浪费了。实践中,更多的人投资房屋会选择出租的方式,而现在小区都是......


·增值扩股,注册资本需要变更吗?
      增值扩股,注册资本需要变更吗?一、增值扩股,注册资本需要变更吗?有变更的;增资扩股实际涉及公司股东和注册资本的变更,主要流程如下:1、拟......


·私营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私营企业注册流程是怎样的一、私营企业注册流程首先就是要注册,要申领经营许可证、企业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注册资料:(1)个人资料(身份证......


·超市摔倒骨折手术如何赔偿?
      超市摔倒骨折手术如何赔偿?有时候我们会在法制节目中看到这样的案例,一位消费者在使用超市卫生间的时候,因为地面湿滑,不慎摔倒导致骨折。这样的情......


·合同出现前后矛盾怎么办
      合同出现前后矛盾怎么办合同本身前后矛盾的合同条款,其效力如查确定的问题,应按如下层级程序来处理:一是首先看合同的整体意思,根据签订合同的目的......


·妨害作证罪的管辖内容是什么?
      在诉讼案件当中,由于案件的复杂性,行为人或是办案人员往往需要对案件进行侦查,除此之外,还需要相关的证据以及证人证词辅助案件的完成。在证人作证......


·东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我们可以得知,什么是征地,征地具有怎样的法律规定?以及东山县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征地问题,您可能了解不多,下面就有我们......


·二手房交易要什么流程
      一、二手房交易要什么流程1、交易咨询;2、实地看房;3、签订合同;如果买方同意购买房屋,买卖双方则可以签订买卖合同。如果买方并不想直接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