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检察院期间律师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检察院期间律师的权利主要有哪些?
  
  
  一、与公诉机关联系
  
  
  1、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应及时与公诉机关取得联系,向其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信函,并出示律师执业证。
  
  
  2、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诉讼文书、技术性鉴定材料。
  
  
  二、会见和通信
  
  
  (一)在审查起诉阶段,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无需经过检察机关批准,可以随时会见。
  
  
  (二)辩护律师可以与犯罪嫌疑人进行通信,但内容应与本案有关。
  
  
  (三)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时,可以向其了解以下有关案件的情况:
  
  
  1、犯罪嫌疑人的自然情况;
  
  
  2、是否参与以及怎样参与所涉嫌的案件;
  
  
  3、涉及定罪量刑的主要事实和情节或者无罪的辩解;
  
  
  4、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是否合法,手续是否完备,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5、侦查活动有无其他违法行为;
  
  
  6、其他需要了解的情况。
  
  
  (四)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如下法律帮助:
  
  
  1、有关强制措施的条件、期限、适用程序的法律规定;
  
  
  2、有关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及审判人员回避的法律规定;
  
  
  3、犯罪嫌疑人对侦查人员的提问有如实回答的义务及时对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4、犯罪嫌疑人要求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以及在承认笔录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盖章的义务。
  
  
  5、犯罪嫌疑人要求侦查机关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其告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
  
  
  6、犯罪嫌疑人的辩护权;
  
  
  7、犯罪嫌疑人的申诉权和控告权;
  
  
  8、刑法关于犯罪嫌疑人所涉嫌的罪名的有关规定;
  
  
  9、刑法关于自首、立功及其他相关的规定;
  
  
  10、有关刑事案件管辖的法律规定;
  
  
  11、其他有关法律问题。
  
  
  三、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一)律师认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1、犯罪嫌疑人所涉案情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
  
  
  2、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的;
  
  
  3、犯罪嫌疑人正在怀孕或者哺乳自己婴儿的;
  
  
  4、侦查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的羁押措施已超过法定期限的;
  
  
  5、符合法律规定的其他取保候审条件的。
  
  
  (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要求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承办律师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三)律师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的,应向有关机关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事实、理由及保证方式,并注明律师事务所名称、律师姓名、通信地址及联系方法等。
  
  
  (四)律师为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后,应当要求公诉机关在七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的答复。对于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律师有权要求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并可以提出复议或向有关部门反映。
  
  
  四、代理申诉和控告
  
  
  1、律师了解案情后,认为犯罪嫌疑人不构成犯罪、涉嫌罪名不当、或者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所规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要求予以纠正。
  
  
  2、律师发现侦查机关有侵犯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诉讼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或者发现有管辖不当、非法搜查、扣押及其他违反法律规定情况的,可以代理犯罪嫌疑人向有关部门提出控告。
  
  
  五、调查和收集案件有关材料
  
  
  1、辩护律师可以向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被害人提供的证人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2、辩护律师可以向其他证人或者单位收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
  
  
  3、辩护律师在调查、收集案件材料时,可以录音、录像。
  
  
  4、辩护律师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申请人民检察院收集、调取证据。
  
  
  六、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1、律师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的规定,向人民检察院提出关于本案的辩护、代理意见。
  
  
  2、犯罪嫌疑人在审查起诉阶段被超期羁押的,辩护律师有权要求对犯罪嫌疑人依法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3、犯罪嫌疑人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或人格受到侮辱的,辩护律师有权代理其提出控告。
  
  
  4、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不服,要求申诉的,辩护律师可以在被不起诉人收到不起诉决定书后,代为提起申诉。
  
  
  5、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被害人不服的,代理律师可以在被害人收到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代为申诉。申诉被驳回后,可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代理其向人民法院起诉。
  
  
  律师可以行使的相关权力并不是说案件已经交到人民检察院以后才可以的,在刑事拘留阶段,律师就已经具有跟犯罪嫌疑人通信以及会见的这些权利了,不过在行使律师权利之情,也应该按照司法部门的指示出具相关的证明材料。由于律师在行使权利的时候,缺乏相关的法律依据,使得司法部门很多时候并不足够尊重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刑法关于数罪并罚有哪些规定?
      我国法律针对各种犯罪行为制订了相应的刑罚,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犯罪人员不仅仅涉及一种罪行,在这种情形下,法院在判决时可能会采取数罪并罚的形式对......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
      一、交通事故赔偿货物损失吗?交通事故中是需要赔偿货物损失的,车辆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怎么办理融资融券
      怎么办理融资融券第一步:投资者需确定拟开户的证券公司及营业部是否具有融资融券业务资质。第二步:投资者需确定自身是否符合证券公司融资融券客户条......


·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
      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只有执行特殊地域管辖有困难的,才适用一般地域管辖。涉及房屋租赁关系的诉讼,从两便原则考虑,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


·检察院移送管辖条件有哪些
      检察院移送管辖条件有哪些移送管辖条件有: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一)人......


·民事诉讼作伪证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作伪证的法律责任是怎样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在自己的权利受到威胁时,就会寻求法律的保护。您对于民事诉讼应该不陌生,寻求法......


·关于代位继承有哪些特征
      代位继承有哪些特征1、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先死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继承人若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不发生代位继承。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该如何办理 为了有效缓解品牌企业资金紧张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该如何办理为了有效缓解品牌企业资金紧张问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是企业融资的一种手段,那么,对于商标专用权......


·关于基金赎回手续费怎么算 一、关于基金赎回手续费怎么算?
      关于基金赎回手续费怎么算一、关于基金赎回手续费怎么算?基金赎回费用=赎回总额×手续费率。投资人在卖出基金后,实际得到的金额是赎回总额扣减......


·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
      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签订委托合同注意事项都有哪些(一)不能把委托合同与代理相混淆,否则不利于保障委托人的利益。因为委托与代理并......


·什么是抛弃先诉抗辩权?
      什么是抛弃先诉抗辩权?人们在生活中会与他人产生多种关系,债权债务关系就是其中一种。许多时候债务人会请机构或者其他人为该债务作担保,提高可信度......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