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一、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什么?
  
  
  作为无形资产的土地使用权是指转让土地使用权、转让商标权、转让专利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著作权、转让商誉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文件第八条规定,转让无形资产,是指转让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二、具体情况
  
  
  (一)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
  
  
  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土地租赁,不按本税目征税。
  
  
  (二)转让商标权,是指转让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三)转让专利权,是指转让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四)转让非专利技术,是指转让非专利技术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
  
  
  (五)转让著作权,是指转让著作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为。著作,包括文字著作、图形著作(如画册、影集)、音像著作(如电影母片、录像带母带)。
  
  
  (六)转让商誉,是指转让商誉的使用权的行为。
  
  
  根据上述规定,结合问题所述情况,公司所持有的发电上网指标不属于上述应征收营业税的无形资产范围,不用缴纳营业税。同时也不属于增值税销售货物和提供应税劳务,不用缴纳增值税。
  
  
  土地使用权作为无形资产存在的意义在于土地使用开发的相关权利,但是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土地使用权根据土地开发利用的类型是有不同的使用期限的,在司法实践中,无形资产一般可以认定为土地使用的年限,以及在土地使用的规定年限内进行合理的开发利用所应当取得的价值。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单方处置夫妻重大财产的后果是什么?
      单方处置夫妻重大财产的后果是什么?单方处置夫妻重大财产的后果是擅自处分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新刑诉法一审审限是多久
      一审作为案件的第一次判决,它的判决影响着后续是否需要提起二审等多项事情,从当事人的角度来说肯定是希望越快越好,但是法院也是有一定的压力的。那......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
      一、交通事故保险公司拒赔的情形有哪些发生交通事故,商业三者险免赔的情形有:1、发生事故后找人顶替、逃逸,保险公司商业险免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出资证明书由谁出具?
      出资证明书由谁出具?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出资额可以通过持有的股份很清晰的计算出。但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并不划分为股份,股东出资建立有限责......


·如果父母都健在
      如果父母都健在,就是两份.如果只有一人健在,那就是一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按法定第一顺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这里的父......


·建筑物权区分所有权规定是什么?
      建筑物权区分所有权规定是什么?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1、建筑......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
      担保期限的起算点是怎么确定的?《合同法》第62条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是什么?一、债权人债权人(Creditors)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


·常见侵犯财产罪有哪些罪名
      侵犯财产罪有哪些罪名侵犯财产罪,包括13个具体罪名。依故意内容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三个类型:(1)占有型。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侵犯财产罪。其中又可......


·一、已生育有子女能否认定为重婚罪?
      一、已生育有子女能否认定为重婚罪?有婚外情不能等同于重婚。如果不是以夫妻名义同居,不能认定为重婚罪。对重婚应做实质意义上的理解,重婚行为有两......


·什么是商品房预售
      商品房预售也称楼花买卖,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约定,由购房者交付定金或预付款,而在未来一定日期拥有现房的房产交易行为。其实质是房屋期货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