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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区别?


  一、湖北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有哪些区别?
  
  
  1、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2、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3、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
  
  
  4、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
  
  
  5、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
  
  
  二、司法解释
  
  
  农村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土地证上会注明该土地的地理位置、用地性质、用地面积等,拥有土地证,土地使用者即咱农民可以自己使用土地,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也可以把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或抵押来增加自己的财产性收入;农村土地证即《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对集体所有的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土地进行登记造册,发放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确认国有土地使用权。
  
  
  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最明显的区别在于国有土地可以自由的买卖,可以作为商品进行自由交易,但集体土地不可以,因为农民只有集体土地开发使用的权利,但不能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自由转移,一般来说 ,农民的土地上的房屋或者经济收益都是可以获取的,但不得对土地本身进行转移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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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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