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佳木斯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一、佳木斯楼房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房改房、拆迁返还房、经济适用房申请分割变更登记应提交的材料:
  
  
  (一)转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大土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004年10月1日以后颁发的土地证应提供由成都市国土资源局地籍事务部出具的(土地用途面积分摊计算表1份);
  
  
  2、土地出让合同复印件1份;
  
  
  3、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
  
  
  4、总产权复印件1份;
  
  
  5、土籍调查表复印件1份,《界址点坐标成果表》(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6、《土地登记卡》(到成都市国土资源局提取);
  
  
  7、产权测量报告;
  
  
  8、申请书1份;
  
  
  9、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法人、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
  
  
  10、分割情况说明;
  
  
  11、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总表1份(第1次分割)
  
  
  12、本次分摊情况表:老方法用土地分割变更登记明细表及共用宗使用权登记表;新方法用共用宗土地使用权分摊面积汇总表。(以上表格先报1份,审核无误后再出3份并加盖单位公章。按栋号、单元、楼层、序号顺序填写;共有人占格分别填写,并注明为共有人;共有人土地面积按产权证上比列分摊,并分别填写;序号或分宗号按户数编号;房屋产权证号填丘地号;表格用电脑制作并打印)。(上述材料中心的复印件上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3] 。
  
  
  (二)受让方应提供的材料:
  
  
  1、受让方为个人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方、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身份证复印件1份、房屋产权证复印件1份、委托书1份;)
  
  
  2、受让方为单位的应提交:申请书1份(转让、受让方共同申请并盖章;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各1份及法人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产权证复印件1份,工商营业执照或行政、事业代码复印件1份。)(上述材料中的复印件须加盖申报单位的公章证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
  
  
  佳木斯楼房的土地使用证我们一般就是指得是商品房等住宅房屋,住宅房屋的土地使用证要准备土地出让合同等相关上述文件,只要将文件准备齐全,然后到当地土地部门进行登记即可,一般是由开发商进行统一办理该证据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什么情况下 小孩的抚养权归女方
      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


·农村果园土地承包到期不让继续承包怎么办?
      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规定于《合同法》286条,内容为“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


·商标侵权刑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商标侵权刑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商标侵权刑罚标准要根据犯罪情节确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


·公司法非法人分支机构是什么
      公司法非法人分支机构是什么公司法非法人分支机构是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社会活动的社会组织。分支机构是法人在一定区域内设置的从......


·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一、绑架罪既遂和未遂标准是什么?绑架罪既遂的标准是只要行为人或者第三人控制和支配了被害人的人身自由,就意味着使被......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
      土地使用证的类型有哪些土地使用权分为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出让土地使用权。1、划拨土地使用权:划拨土地使用权是土地使用者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实际运作者是谁
      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实际运作者是谁一、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的实际运作者是谁有限合伙制私募基金由普通合伙人GP,有限合伙人LP组成;一般LP不参与有限......


·虽然说在劳动合同当中
      虽然说在劳动合同当中,关于劳动者工资待遇方面的内容是很重要的,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仅仅是口头进行的约定,实际并没有写入劳动合同里。这......


·一、申请劳动合同仲裁流程是怎样的?
      一、申请劳动合同仲裁流程是怎样的?申诉人应当自劳动者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仲裁委提出书面申请。申请劳动仲裁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仲裁申请书》......


·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
      确认劳动关系的程序。大部分工伤案件都存在劳动关系不明确的问题,由于劳动关系是进行工伤认定的必备要件,在劳动关系不能得到证明的情况下,工伤案件......


·担保人承担了担保责任后能否取得债权人享有的担保物权?
      《民法典》第700条的规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保证人享有的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范围包括对债务人财产的担保物权,包括典......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