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从法律规定来看

从法律规定来看,国家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将超标电动自行车认定为机动车没有法律依据。危险驾驶罪属于行政犯,所谓行政犯指由于法律的规定才成立的犯罪,即行为本身不具有罪恶性,只是由于法律的规定,才使之成为犯罪。但是,现有的《机动车国标》和《道路交通安全法》都没有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是机动车,现有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因此不能对机动车作扩大解释,不能将醉驾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认定为危险驾驶罪。
  
  
  二、从道路行政管理来看,国家没有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按照机动车进行管理。根据机动车管理的相关规定,机动车在上路行驶前,应当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登记审查,获得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机动车驾驶人还应当考取机动车驾驶证。如果将超标电动自行车按机动车进行管理,做上述工作将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交通管理部门在现阶段根本做不到。退一步讲,如果交通管理部门克服困难对超标电动自行车按机动车管理,超标电动车领证后可以在机动车道上行驶,将会出现大量超标电动自行车与汽车、摩托车在有限的机动车道上抢行,而超标电动自行车因为其本身的产品劣势,会大大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的概率。
  
  
  三、从普通百姓的角度看,老百姓普遍认为超标电动自行车不属于机动车,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往往不具有相关违法性认识。老百姓之所买电动车一方面是因为电动车便捷,停车便捷,充电便捷,随停随走;另一方面是因为使用电动车手续简便,无需考证、挂牌、交保险可以省很多事。因此,老百姓愿意购买电动车,在老百姓看来电动车就不是机动车,当有些电动自行车超标时,老百姓仍然不认为其是机动车。因此,老百姓认识不到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刑事违法性,也就是说老百姓不知道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会构成犯罪。我们讲犯罪有两个特点:社会危害性和应受刑事处罚性,而在社会危害性里又强调犯罪嫌疑人的主客观相统一,强调犯罪嫌疑人对社会危害性的主观明知,而将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入罪上,老百姓在主观上是不明知的,故如对这种行为追究刑事责任,则违背了主客观相统一的定罪原则。
  
  
  危险驾驶罪的定性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但是超标的电动车明显就不是机动车,因此不存在此类不成文的情况,如果自己需要索取赔偿,可以依据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合理有效的解决,否则自己的事情处置就会丧失一定的积极性,不过不需要过度的的担心。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材料都有哪些
      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的材料1、经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的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两份;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如果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


·员工失踪中止劳动关系是否合法?
      员工和企业的劳动关系受到法律的保护,企业不能随意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合同未到期,且员工没有过错,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应支付一定的经济赔......


·轻伤二级可以判拘役或管制吗
      轻伤二级可以判拘役或管制吗?轻伤二级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判拘役或管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是必须的吗?
      一、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是必须的吗?1、过错男方离婚赔偿女方并不是必须的,法律规范仅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而不是强制过错方必须支付......


·一、离婚时股票怎么进行财产分配?
      一、离婚时股票怎么进行财产分配?1、协商解决离婚,股票的分割是:如果对共同财产中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分割没有争议,双方可以在协......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
      虽然说房屋出租转让合同这是最为普遍的,但是因为房屋出租合同存在漏洞而引起合同纠纷的情况也不在少数。所以拟订合同条款,或者是最后签字的时候,这......


·实收资本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吗?
      实收资本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吗?实收资本不是必须由股东本人存入,只要证明是本人出资即可。认缴资本指的是个人独资企业在办理工商登记的时候承诺要出资......


·出版类招标合同模板的格式是怎样的
      招标合同格式范本1、招标项目的准备条件2、出版内容,范围。3、出版要求4、价款结算方式5、组织投标单位进行现场勘察,说明和招标文件交底的时间,地点......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
      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机关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和减少合同纠纷,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保障国......


·如何进行汽车租赁的风险预防和解决?
      如何进行汽车租赁的风险预防和解决?对于闲置的车辆,不少车主都选择出租的方式进行处理,这样不仅解决了闲置难题,还能带来一些收益。但是,在汽车......


·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