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人员醉驾中的后果有哪些?
1.疲劳。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的行为。
2.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由于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的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3.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对光、声刺激反应时间延长,本能反射动作的时间也相应延长,感觉器官和运动器官如眼、手、脚之间的配合功能发生障碍,因此,无法正确判断距离、速度。
4.视觉障碍。饮酒后可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能力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同时饮酒后视野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易发生事故。
5.心理变态。在酒精的刺激下,人有时会过高地估计自己,对周围人的劝告常不予理睬,往往干出一些力不从心的事。
二、司法解释
因很多特定职业以故意犯罪作为禁入门槛,故讨论“醉驾”入刑对个人的影响之前,有必要先讨论下,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是否属于故意犯罪。对刑法修正案(八)中关于危险驾驶罪的两种情形(包括醉酒驾驶)一般认为是故意犯罪,这种故意表现为机动车驾驶人在明知违反交通法规的情况下不顾他人和自身的生命财产安全追逐竞驶或醉酒驾驶并放任这种危险状态的存在。就违反交通法规而言,机动车驾驶人是明知故犯,表现为一种直接故意,就因其自身行为而造成的对公共交通秩序的危害和由此而形成的危险状态而言,机动车驾驶人则表现为一种放任或过于自信的过失。由此可见,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属于故意犯罪。
需要注意的是,醉驾行为容易造成交通的原因在于酒精的麻醉作用,导致驾驶人员不能正确的驾驶机动车辆,所以容易出现对车辆操控失败的情况。公安机关在发现驾驶人员醉驾后,应当立即对其进行控制,避免驾驶人员继续驾驶车辆导致发生交通事故,具体情况应当根据实际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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