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夺司机方向盘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夺司机方向盘的法律责任构成要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安全,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如果行为人用危险方法侵害了特定的对象,不危及公共安全,对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大量公私财产的安全并无威胁,就不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所谓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毒之外的,但与上述危俭方法相当的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方法。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犯罪的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其实施的危险方法会危害公共安全,会发生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公私财产安全的严重后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实践中这种案件除少数对危害公共安全的后果持希望态度,由直接故意构成外,大多持放任态度,属于间接故意。
  
  
  实施这种犯罪的目的和动机多种多样。如为报复泄愤而驾驶汽车向人群冲撞,为防盗而私架电网等。不论行为人出于直接故意或间接故意,基于何种个人目的和动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认定标准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既然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在认定这种犯罪时,就必须严格掌握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罪的特定要件,不能盲目扩大解释,也不能任意缩小其范围,混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导致定罪不准,量刑不当。
  
  
  2、区分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以及故意毁坏财物罪的界限。
  
  
  随着网络的不断发展,对于乘客跟公交司机发生冲突酿造的悲剧大家也通过网络听到了消息。首先感到很悲剧,再次认为乘客的无知,这样不但自己的生命没有了,还带着车里其他乘客的生命也瞬间没有了。不想再次发生此类悲剧,主要还是看大家的认知和素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关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哪种继子女尚未成年
      关于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是哪种继子女尚未成年,随生父母一方与继父或继母共同生活时,继父或继母对其承担了部分或全部生活教育费,或成年继子女在事实......


·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都有哪些
      不予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都有哪些法律上规定了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也规定了不允许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罪犯不得暂予监外执行:1、适......


·分手费协议有效吗,约定分手费要注意什么
      很多男女在分手的时候,一方都会要求另一方支付自己分手费,作为对自己的赔偿。实践中,分手费由此产生,且经常通过分手费协议的方式来实现。那当事人......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
      借钱不还没有借条怎么起诉一、借钱没有借条可以怎么起诉在没有写任何借条的情况下,法院一般不会给予立案,写起诉书必须要有事实与理由,还要有证据,......


·公司法关于股权配置定是什么?
      公司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基本经济组织,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起着及其重要的作用。我国的公司法于1994年开始实行,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那......


·销售假药对金额的量刑怎么规定的
      销售假药对金额的量刑怎么规定的销售假药对金额的量刑怎么规定的生产、销售假药,不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但是销售金......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
      离婚分割财产涉及第三方债务怎么处理?要认定该第三方债务是属于个人债务还是夫妻共同债务。1、如果是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那么先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然......


·爆炸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爆炸罪作为一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法律上并不要求一定发生实际的危害结果,只要实施爆炸足以危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就已构成了犯罪。在......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要提前通知吗?需要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


·长沙第二套房子首付多少
      在我们进行购买二套房的时候,每个城市的二套房的首付的比例和认定的标准都是有一定的区别的,我们要注意区分,长沙的二套房认定标准也是和很多地方是......


·最高法关于刑诉法解释是什么
      虽然我国早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但为了刑事诉讼法更好的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已于2012年11月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