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律规定逮捕两个月会释放吗

逮捕两个月会释放吗如果逮捕2个月后发现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证据不足的,应该释放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刑事强制措施,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一般是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也就是会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而逮捕是有一定期限的。如果案件比较复杂,不能在2个月内侦查结束的,可以向上一级的检察机关申请延长1个月的逮捕期。如果逮捕2个月后侦查结束的,犯罪证据充分,犯罪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可以将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通过分析可以知道,对嫌疑人进行逮捕后,逮捕期满2个月后处理的方式有三种,要依据案件的情况采取不同的处理措施,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就移送到检察机关。逮捕的条件与执行程序1、逮捕的条件逮捕条件,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实施新的犯罪。有现实危险,有毁灭证据,干扰证,实施打击报复,自杀或者逃跑,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判处徒刑以上,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总之,逮捕的适用条件有三个。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害性,有逮捕必要的。2、审查逮捕的讯问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犯罪嫌疑人要求先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对应的,应当讯问。3、逮捕的通知,除无法通知的之外,应当在24小时之内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属。逮捕需要一定的条件,且公安机关必须要有逮捕证,没有逮捕证件嫌疑人可以拒绝逮捕。如果满足逮捕条件的嫌疑人拒绝逮捕,那么公安机关可以进行强行逮捕。在逮捕期限内,发现嫌疑人没有犯法行为,或者是证据不足,那么需要进行立即释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期权和股权有什么不同2023
      期权和股权有什么不同2023一、期权和股权有什么不同1、概念不同【1】股权是指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通过履行出资义务而对公司......


·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的判决是什么?
      窃取他人知识产权的判决是什么?根据犯罪事实的不同判决结果也是不同的,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


·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定处理措施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法律规定处理措施是什么?1、《商标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规定: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制止侵权行为:......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8种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
      拐卖妇女儿童罪的8种从重处罚的情形有哪些?(1)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2)拐卖妇女、儿童3人以上的;(3)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4)诱骗、强迫被拐卖......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
      过错责任原则举证是怎样的过错责任简言之就是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的,那么才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诉讼过程中,需要对过错进行举证。那么过错责任......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
      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一、母公司与分公司签订合同可以吗?可以,但要真实;分公司与总公司合同签订需要遵守达成合作意愿→协商确定合同的......


·出租房矛盾纠纷有哪些?
      出租房矛盾纠纷有哪些?矛盾纠纷分类包括:1.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纠纷.包括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产物业、人身损害......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
      非法采矿的立案标准是如何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八条 [非法采矿案(刑法第三百......


·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问题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二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其法定代理人。......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什么?
      公司注销剩余财产分配规定是:1、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准格尔旗交通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
      准格尔旗交通建设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一、 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1、房屋补偿标准(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650元。(2)捣(预)制砖砼结......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