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能分包吗

工程中专业工程承包能分包吗总承包资质可以承担专业工程,但是提前是必须是相对应的工程。取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可以承接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可以对所承接的施工总承包工程内各专业工程全部自行施工,也可以将专业工程或劳务作业依法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或劳务分包企业。关于总承包资质覆盖哪些专业承包资质可以参考:建筑总承包资质覆盖专业资质对照表。比如说,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企业如果想要承揽地基基础的相关业务,不用再申请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就可以开展地基工程业务,也可以将这些专业工程依法分包给具有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二、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1、特级企业:可承担各类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2、一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40层及以下、各类跨度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24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3、二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28层及以下、单跨跨度36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12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4、三级企业:可承担单项建安合同额不超过企业注册资本金5倍的下列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1)14层及以下、单跨跨度24米及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2)高度70米及以下的构筑物;(3)建筑面积6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体。《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 【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在我国的工程中,相关的专业是可以进行分包的,但需要相关的分包单位具有相应的资质。在进行施工时需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的质量和要求都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标准,签订相关的分包合同。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业主不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不执行吗
      业主不同意业主大会的决议可以不执行吗根据《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四条: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因此,若业主......


·房子无疑是现在很多人眼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买房争得头破血流的
      房子无疑是现在很多人眼中最重要的东西,为了买房争得头破血流的现象比比皆是。据此北京出台了“两限房”这一优惠政策房。但是,很多购买者会发出这样......


·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有哪些?能提起司法鉴定的情形主要是审理案件查明事实,需要聘请或指派专家利用专门知识和手段,对各种书证、物证、视听资料......


·房屋买卖交易流程是什么
      在进行房屋买卖交易的时候,不管实际购买的是新商品房、二手房,还是经济适用房、公房。这是都是有一定的交易流程的,而当事人只有事先了解清楚了房屋......


·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签订固定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什么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具体是指劳动合......


·非法集资罪的认定是怎样的?
      目前我国的经济发展已经达到了空前繁荣的状态,人们的物质生活十分丰富,因此许多人都将目光投向投资领域。想要获得更多收益无可厚非,但如果遭遇非法......


·一、店面违约金最多多少有效?
      一、店面违约金最多多少有效?店面违约金最多实际损失的30%有效,门面转让合同指甲乙两方在门面转让时签订的门面归属权的协议。一般这份合同会划分好双......


·留置权的适用合同规定是怎样的
      留置权的适用合同规定是怎样的留置权是担保物权的一种,在相应的合同中,债权人留置财产后,债务人应当在不少与两个月的期限内履行债务。为了保护债权......


·遗产分割的顺序是怎样的
      遗产分割的顺序不是人们认为的法定继承中继承人的顺序,此时是要先确定,在进行遗产分割的时候,具体是按照什么来分割的。而在遗产分割的过程中也有一......


·决水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决水罪,是指故意决水,制造水患,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使用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一)客体......


·民事诉讼法开庭程序
      民事诉讼法开庭程序开庭前,由书记员查点到庭人员,如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宣布法庭注意事项。一、宣布开庭。宣布所审理的案件,查明当事人的姓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