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

一、公民买房贷款怎么办手续?
  
  
  1.按揭服务,在选择房产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开发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购房者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贷款申请书》。
  
  
  3.银行收到购房者递交的按揭申请有关法律文件,审查确认符合按揭贷款的条件后,发给购房者同意贷款通知或按揭贷款承诺书。购房者即可与开发商或其代理商签订《商品房预售、销售合同》。
  
  
  4.在签订购房合同,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开发商和银行签订《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5.购房者、开发商和银行持《贷款合同》及购房合同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备案手续。对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6.购房者在签订《贷款合同》后,按合同约定,在银行指定的金融机构开立专门还款账户,并签订授权书,授权该机构从该账户中支付银行与按揭贷款合同有关的贷款本息和欠款。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贷款合同》约定义务。
  
  
  二、买房贷款怎么办
  
  
  1、在选择房产的时应着重了解这方面的内容。购房者在广告中或通过销售人员的介绍得知一些项目可以办理按揭贷款时,还应进一步确认发展商开发建设的房产是否获得银行的支持,以保证按揭贷款的顺利取得。
  
  
  2、购房人在确认自己选择的房产得到银行按揭支持后,应向银行或银行指定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银行关于购房者获得按揭贷款支持的规定,准备有关法律文件,填报《按揭贷款申请书》。
  
  
  3、购房人在签订购房合同,并取得交纳房款的凭证后,持银行规定的有关法律文件与发展商和银行签订《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明确按揭贷款数额、年期、利率、还款方式及其他权利义务。
  
  
  4、对于期房,在竣工后应办理变更抵押登记。在通常情况下,由于按揭贷款期间相对较长,银行为防范贷款风险,要求购房者申请人寿、财产保险。
  
  
  5、银行在确认购房者符合按揭贷款条件,履行《楼宇按揭抵押贷款合同》约定义务。并办理相关手续后,一次性将该贷款划入发展商在银行开设的银行账户,作为购房者的购房款。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公民的经济水平也是不断的提高,会有越来越多的公民会购置属于自己的房产,但是因为我国的房价过于高昂,所以大部分的公民都会选择通过贷款的方式来进行购房,那么在办理贷款手续时,也是需要提交自己的相关收入证明和购房合同到银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商标侵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
      商标侵权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哪些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已注册的商标是受法律保护的,因此当出现商标被用在其它商品或使用与之相似的商标时,这些情况均属于......


·在广大大中城市,由于承租人对于相关租房信息的了解较少,常常会
      在广大大中城市,由于承租人对于相关租房信息的了解较少,常常会出现翻屋转租的现象。可是,很多人对房屋转租相关的法律关系不太清楚。那么,房屋转租......


·工伤赔付范围如何确定
      您都知道,如果存在工伤,不需要太过担心自己的医疗费用等,因为用人单位会承担的,但是用人单位也并不是一味的承担所有的费用,具体应当承担的费用是......


·劳动单位因病假辞退员工可以吗
      劳动单位因病假辞退员工可以吗一、劳动单位因病假辞退员工可以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


·受贿罪的概念和特征是如何规定的?
      在国家机关上班的工作人员,其职权是国家机关所赋予的,同时也是人民赋予的,故而这些职员工作的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但在现实生活中,依旧存在着某些职......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日期是什么时候?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


·停薪留职社保是否需要继续缴纳?
      停薪留职社保是否需要继续缴纳?一、停薪留职社保是否需要继续缴纳停薪留职还要交社保费吗?停薪留职按原标准继续缴纳社保。社保缴费是指参加各类社保保......


·第二次酒后驾驶如何处罚
      第二次酒后驾驶的处罚:第二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轻则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最重处罚,可能判处有期徒......


·离婚后抚养费不支付该怎么办
      离婚后抚养费不支付该怎么办现实中有很多夫妻离婚后,一方常常对子女生活不管不问,也不给抚养费。这种行为是不对的,因为不管夫妻之间发生什么事情......


·挪用资金罪额度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挪用资金罪额度法律是怎样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挪用资金,进行非法活动......


·新买的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
      新买的楼房土地使用证怎么办理?楼房的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要严格按照政策进行,因为不同楼房使用情况不一样,办理方式也不一样。楼房为二手房过户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