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检察院第37天批捕还能被取保候审吗?

一、检察院第37天批捕还能被取保候审吗?检察院第37天批捕还能被取保候审的。 只要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就能申请取保候审;否则,即使申请了也不会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二、相关法律依据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它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客观地说,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最应当考虑和最值得花费时间和精力的行为即为代为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第六十八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我们都知道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对于犯罪嫌疑人拘留的最长时间期限是三十七天,在时间期限到期的时候只要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的都是可以申请取保候审的。但是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并没有完全的恢复,对于案件的调查和问话需要随时配合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
      水利工程质量等级划分是怎样的?水利工程在我国建设发展迅速,我国完成了很多重要的水利工程,为城市发展和民众带来了便利。水利工程也是工程的一种......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
      江西省重点交通水利征地补偿有哪些?一、征地补偿标准1、第二十条依法批准的流域规划中确定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的用地,应当纳入项目所在地......


·一、醉驾的个人影响有哪些?
      一、醉驾的个人影响有哪些?酒驾本身是行政违法,也可能被行政拘留。目前,入伍、考公务员竞争激烈,机要岗位的更严格,酒驾记录也很可能导致当事人被刷下来......


·一、出轨生子还不算重婚罪吗?
      一、出轨生子还不算重婚罪吗(1)重婚是婚姻当事人在其婚姻存续期间又缔结婚姻的行为。依我国法律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


·商标侵权的工商处罚依据是什么?
      商标侵权的工商处罚依据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规定: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


·我国什么法律保护知识产权?
      我国什么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我国知识产权法主要包括《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基础法律制度,以及《植物新品种保护......


·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
      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一、不愿意和劳务分公司签合同的怎么办?单位可以直接辞退不签合同的劳动者或者是请每个不签合同的员工签署“自......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骨折赔偿标准: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
      设施农用地备案怎么办理随着现代农业和土地规模化经营不断发展,政府进一步完善现行的设施农用地政策,规范用地管理,所以生产经营者备案设施农用地......


·无血缘关系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
      无血缘关系探视权是怎么规定的?无血缘关系的探视权并没有特殊的情况,只要孩子不拒绝父母探视,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方为永久。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


·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样本主要包括哪些条款?
      现在很多年轻人面临购房选择的时候会选择相对实惠的二手房。因为二手房涉及的注意事项要比购置新房多,所以买家一定要注意二手房屋买卖合同的签署问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