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第二次开庭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去吗?

第二次开庭不同意离婚可以不去吗
  
  可以不去。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经院长批准可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则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对方到庭的,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诉讼离婚的审理程序
  
  诉讼离婚分为三个阶段:起诉、审理阶段、判决阶段。
  
  (一)起诉阶段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另一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是原告,被告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案件的起诉必须符合四个条件:
  
  1、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要求离婚的一方,必须向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则向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只有具备以上四个条件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
  
  (二)法庭审理
  
  是指人民法院受理起诉,开始诉讼程序后,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1、审理前的准备。法院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
  
  2、调解。法院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
  
  3、开庭审理。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时,审判员先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然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三)判决阶段
  
  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判决。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离婚案件的一审程序结束。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在收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进行二审诉讼程序。
  
  一般来说,民事诉讼是需要当事人到场的,否则视为放弃自己的权利。但是对于离婚判决来说不是这样的,当事人是可以选择不到场的,也就是我们一般所说的缺席判决。除此之外,离婚诉讼的第二次判决一般会判决夫妻双方离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有哪些
      实现抵押权的条件有哪些1、存在有效的抵押权。抵押权的实现首先应以抵押权存在为前提,当事人只有享有抵押权时,才可以实现抵押权。其次,抵押权必须合......


·诈骗罪刑法条文是如何规定的
      诈骗罪其实在生活当中是很常见的,这往往是采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来骗取受害人的财物。但对于诈骗的行为,其实不是必然就构成诈骗罪。至于......


·最新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标准
      一、最新聚众扰乱公共秩序罪处罚标准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


·刑事案件申请抗诉由谁提出?
      一、刑事案件申请抗诉由谁提出?由有异议的一方提出,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并提供相应证据:按照《人民检察院复查刑事申诉......


·在我国关于专利入股合同怎么写
      以专利入股公司这对于公司和专利所有者来说也是各取所需的,而且本身专利就作为一种无形的资产可以长期的给公司带来收益的。只不过所有的入股形式都要......


·有10年工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有10年工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如果使员工主动辞职,则没有经济补偿金,如果是公司违约提出辞退员工的,可以向公司索要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是什么?
      一、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是什么?申请工伤保险待遇须知的事项主要有:1、申请主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收到消息......


·什么是犯罪未遂?
      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其特征是:1、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


·直系亲属包括哪些人 直系亲属的范围是什么
      在《民法典》中对男女结婚的条件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可以分为两大类,即必备条件和禁止条件。在禁止条件里面就明确要求了,直系亲属之间是不能结婚的。......


·2023土地闲置税怎么计算?
      土地闲置税怎么计算?(一)已经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闲置土地,每月的土地闲置费标准为:1、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为合同出让金总额的1.2%;2、一般建......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
      试用期签订劳动合同吗试用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