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1、对于婚前领养的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

1、对于婚前领养的子女是否具有继承权,首先要达到继承的条件,继承也有多种类型: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协议继承三种较为普遍。针对于协议继承和遗嘱继承,对于继承人与财产所有人的关系不没有加以限制,继承人主要满足符合协议和遗嘱内容条件即可,只要不违法不违背公序良俗,即使没有亲属关系的人也可以继承财产所有人的财产,所以三种继承方式中法定继承对继承人和财产所有者关系要求比较严苛。2、依照法律对要求在公民未对财产进行处分而死亡的,其财产依照法定关系顺位继承,可以享有继承权的第一顺位继承人是:子女,配偶,父母;如果以上种类的人员并不存在,那么由外祖父母,祖父母,亲生姐妹等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一般先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如果第一顺位的继承人不存在或者是放弃继承权,则由第二顺位的继承人享有。那么针对养子女继承权是否享有或者是属于那一顺位存在一定的疑问。3、养子女在我国有两种情形,一种是经过登记认领的,也就是说父母去相关的单位办理过户口过户等手续,确立了和养子女的关系;另一种就是没有去相关部门进行过登记,办理认领手续,即只是以父母和子女关系生活或者是称呼,而不存在法律上所认可的联系,这种情形在旧时代的中国也比较普遍。4、所以针对于孩子是否是婚前或者是婚后认领,不是特别重要,其关系的确立,我国主要依据父母和子女是否办理过相关手续,是否经过法定程序,认领的过程和结果得到法律的认可,如果满足以上条件,那么办理过手续的孩子,其所享有的子女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 ,故也应当具有法定的继承权,因为与公民的身份为母子(或母女等)关系,那么其相应第一顺位继承权。5、针对这一规定,可能很多人有顾虑,因为社会中存在领养孩子没有办理登记手续,同时该条款规定领养的程序等均需合法,所以该法律规定制定的主要目的在于从源头上打击贩卖和偷窃孩子的行为,遏制需求方;同时也是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孩子一个保障,不会随意的被没有责任心的父母领走,也是进一步对领养之一现象的严格审核和规制。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
      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一、起诉小孩抚养费管辖法院是如何确定的应该由被告现在的实际居住地法院管辖。原户籍地法院无权管辖。户籍......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最多判多少年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最多判多少年?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最重的判刑标准是7年有期徒刑,但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


·北京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怎样的
      北京交通罚款滞纳金是怎样的一、北京交通罚款滞纳金怎么交?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潍坊市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随着国家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征收工作开展也越来越广泛,国家需要征收大量的土地实施建设项目。对于农村居民来说,最......


·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时间是多久?
      一、公安机关向检察院申请批捕时间是多久?一般是会在七日内做出逮捕的决定。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机关收到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后,要在收到申请......


·违章建筑的分类
      对违章建筑的分类最常见的是从表现形态上划分,如认为违章建筑主要包括:未申请或申请未获得批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建......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手续
      结婚登记在哪办理手续根据国务院《婚姻登记条例》的规定,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主管本行......


·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德州市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济南、济宁、德州市调整征地地面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
      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一、等额本息提前还贷利息要怎么算?等额利息方式提前还贷不失为一种选择。等额本息贷款提前还贷:超过借款期限三分之一,......


·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
      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一、工程进行分包的范围有哪些《建筑法》第29条规定,“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意外死亡后作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
      患者到医院看病为的是药到病除,可是有些特殊情况,患者入院后发生意外死亡。为了查明死因,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委托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通过鉴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