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在工伤认定后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在工伤认定后诉讼时效是多久
  
  
  是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在60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六个月内(注;行政诉讼法修改之前为90日内)提起行政诉讼。第三十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书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决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申请人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
  
  
  工伤认定的介绍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
  
  
  如果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或者不认可和劳动者的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负责举证说明。《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
  
  
  (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
  
  
  (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
  
  
  (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
  
  
  (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
  
  
  工伤认定后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工伤认定的诉讼期限是1个月,在1个月内如果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有异议的话可以提出复议诉讼,在6个月内可以提出行政诉讼,在诉讼判处认定有误后可以进行重新鉴定,没有错误的就保持原来的工伤认定结果不变。
  
  
  综上所述,如果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是算工伤的,工伤诉讼有60天到六个月之间的诉讼时效。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了职工在工作时间前后发生意外算作工伤的情形。受到伤害要去到专业的鉴定机构鉴定伤害级别,从而进行索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触犯受贿罪该如何量刑触犯?
      构成受贿罪,会受到刑事追究,面临着严厉的刑事处罚。那么具体来说触犯受贿罪该如何量刑触犯?索贿或收受贿赂的行为相比贪污更加隐秘,这些年此种犯罪也......


·怎么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名
      怎么才能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名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方面主观方面即行为人的主观动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动机一般是逃避抢救义务以及逃避责任......


·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一、股东申请退股的法定情形有哪些公司成立后,股东不能退股只能依法转让。只有在几种法定情况下,股东可以请求公司......


·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
      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程序需要注意什么?把两家子公司吸收合并是集团常见的做法,既解决了子公司自负盈亏的不利局面,又能把分散的精英人员重新整合利用......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
      什么是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诉讼时效的中断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进行中,因发生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断的事由消除后......


·司法机关监视居住最长多久
      司法机关监视居住最长是多久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


·一、录音遗嘱执行是否有法律效应?
      一、录音遗嘱执行是否有法律效应?录音遗嘱执行是可以有效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就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
      交通事故是非常不幸的,有时候甚至会剥夺一个人的生命,对于交通事故的致害人而言,必须要付出相应的代价,所以确定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就显得尤为重要......


·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哪些?
      完全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哪些?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哪些年满16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与年满18周岁......


·打架轻伤二级怎么判对方不谅解应该怎样处罚
      打架致使受害人受伤,经鉴定达到轻伤以上的,行凶者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量刑。如果双方未能达成谅解协调,法院会......


·拘留时间抵坐牢时间吗?
      拘留时间抵坐牢时间吗?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羁押一日可以折抵一日的刑期。《中华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