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公司法副总经理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一、公司法副总经理的工作内容是什么?
  
  
  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发展战略规划、经营计划、业务发展计划;
  
  
  协助总经理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协助总经理制定公司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相关的管理、业务规范和制度;
  
  
  协助总经理组织、监督公司各项规划和计划的实施;
  
  
  协助总经理开展企业形象宣传活动;
  
  
  协助总经理按时提交公司发展现状报告、发展计划报告;
  
  
  协助总经理参与公司人才队伍的建设工作;
  
  
  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各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助监督各项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推行;
  
  
  协助总经理推进公司企业文化的建设工作;
  
  
  完成总经理临时下达的任务,对总经理负责。
  
  
  二、任职资格
  
  
  教育背景: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有企业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硕士以上学历。
  
  
  培训经历: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接受过领导能力开发、战略管理、组织变革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
  
  
  经 验: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有8年以上工作经验,5年以上企业全面管理工作经验。
  
  
  技能技巧: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熟悉企业业务和流程,在团队管理方面有极强的领导技巧和才能;熟悉企业全面运作,具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以及很强的战略制定与实施能力,有广泛的客户资源和社会资源;良好的中英文写作、口语、阅读能力;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态 度:由各企业自行制定标准,通常需要有敏锐的市场洞察力、优秀的项目组织能力和市场开拓能力;严谨的策划组织能力及人事管理和沟通能力、商务谈判能力;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有很强的感召力和凝聚力,责任心、事业心强。
  
  
  三、总经理职权
  
  
  1、有权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2、对上报董事会的财务决算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有审批权。
  
  
  3、有对公司年度总的质量、生产、经营、方针目标的审批权。
  
  
  4、有权决定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设置,并对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有审批权。
  
  
  5、有权批准建立、改进公司经营管理体系。
  
  
  6、有权向董事会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7、有权聘任或解聘由董事会任免以外的公司管理人员。
  
  
  8、有对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审批权。
  
  
  9、有对公司职能部门各种费用支出和各分厂/分公司固定资产购置的审批权。
  
  
  10、有对公司重大技术改造和项目投资的建议权。
  
  
  公司在建立和经营得国曾中,也是需要设立相关的职务等,其中就包括了总经理、副总经理以及财务总监等职务,那么副总经理也是需要配合和协助总经理,将公司共同经营壮大,如果副总经理没有履行相应的义务和职责时,也是可以辞退副总经理并聘请新的副总经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注销的分公司仍继续签订合同有效吗
      注销的分公司仍继续签订合同有效吗如果是公司注销后发生的,公司的人格消失,公司不存在了,合同显然也无效了。而且由于公司注销是经过法定的公告、登......


·吊销与撤销、注销的区别 ?
      吊销与撤销、注销的区别?吊销主要是针对严重违法行为或者重大事故主要责任以上的情况。撤销主要是业务程序过程中的不当或违法。驾驶证注销,是因......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
      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一、构成商品房欺诈要达到什么条件在商品房市场中,与开发商相对应,广大消费者仍处于弱势。在商品房买卖中,构成欺诈......


·合同没有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吗,怎样办理
      一、合同没有约定定金和违约金吗,怎样办理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条款可向违约方主张违约实际损失。法律依据:《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


·在如今的社会中
      在如今的社会中,越来越注重法律的宣传,广大劳动者也都享受了法律普及的好处,所以在工作中不幸遇见工伤也能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权,而在此时,工伤......


·招童工判刑吗,判几年
      招童工判刑吗?虽然我们知道,单位违法招录童工的行为是违法的,但此时是否会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呢?如果构成,那么又该如何对使用童工的单位进行处罚呢?请......


·甘肃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甘肃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改革开放三十几年过去了,我国经济发展蒸蒸日上,同时我国地缘辽阔,在过去的30几年城镇都有了焕然一新的面貌。为了现在和未......


·经济补偿金收取手续的规定是什么?
      一、经济补偿金收取手续的规定是什么?经济补偿金收取手续的规定是不需要进行任何方面的费用的收取,关于工资所得个税与经济补偿金个税是否合并计算的......


·协议离婚不成诉讼离婚准予情形有哪些
      对于法律中规定的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一般夫妻想要解除婚姻关系的话,往往都是优先选择协议方式,在协议离婚不成的时候,才会考虑到诉讼离婚。那实践......


·判缓期间可以签合同吗?
      判缓期间可以签合同吗?一、判缓期间可以签合同吗犯罪分子被判处缓刑的,在缓刑期间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但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


·拖延开庭时间该怎样的处置
      一,拖延开庭时间该怎样的处置如要法院在法定的时间内不能审结案件,可以向法院监察室或者检察院反映,请求他们进行监督。如果没有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