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监视居住届满后如何处理


  监视居住届满后如何处理
  
  
  监视居住决定由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作出,由公安机关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也可以协助执行。
  
  
  犯罪嫌疑人在被执行监视居住强制措施期间,不能离开居住住所(含指定居所),确有需要要离开的,应向执行监视居所的机关报告,得到同意后方可离开。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应当由办案机关作出解除或撤销监视居住的决定,具体程序为办案人员提出意见,部门负责人审查,检察长或公安局长决定后,通知办案机关,并将解除决定书送达给嫌疑人。
  
  
  哪些人能适用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监视居住的情形。监视居住的情形,与取保候审基本相同,但它们都是一种独立的强制措施,只能择一使用,不能同时并用。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育自己婴儿的妇女。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羁押,司法机关在法定期限届满尚不能办结案件的。
  
  
  5、公安机关申请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但人民检察院不予批准的。
  
  
  6、持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追究刑事责任.但又不需要逮捕的。
  
  
  不是所有的人都适合监视居住的,比如犯罪情节比较严重的,或者是有危害社会的可能。监视居住是在没有进行判刑之前,方便案件的调查,对嫌疑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监视居住也是有一定的时间期限,不可以超过规定期限六个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
      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一、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怎么处理?《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现在的人买房一般都只求外观好看,而忽视了实用性质的问题。当业
      现在的人买房一般都只求外观好看,而忽视了实用性质的问题。当业主已经拿到了买的那间房屋,出现诸如塌陷、漏水、开裂等质量问题时候,一旦碰到这种房......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什么?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四百四十二条【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
      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怎么处罚?喝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之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酒后驾......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和效果是什么
      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和效果是什么?一)诉讼时效期间中断的事由1、起诉。即权利人依诉讼程序主张权利,请求人民法院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起诉行为是权......


·合同诈骗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合同诈骗罪是指采用非法的手段,在签订意见履行合同过程中,通过期满的手法骗取对方的财物,损害对方利益的行为。合同欺骗罪不仅侵犯了合同方当事人的......


·《劳动合同法》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怎样计算?
      离婚时未还清的贷款怎样计算?离婚时房贷没还清?剩余贷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按照《婚姻法》的规定,该房产属于夫妻共有财产,由于贷款尚未还清,尚未......


·老人被遗弃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老人被遗弃后,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十四条至第十六条的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
      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一、向北京商标局提出确认恶意抢注商标应该如何认定?《商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不得以不正当......


·签订领养协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签订领养协议的时候要注意什么一、签订领养协议需要注意什么(一)收养协议由收养人和送养人双方签订。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收养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