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法院指派辩护的意思是什么?


  一、法院指派辩护的意思是什么?
  
  
  辩护分为委托辩护和指定辩护。法院基于法律及被告人的特殊身份或某种情况,指定律师或其他公民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制度。在我国,是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决定是辩护人参加诉讼的根据。如果被指定的是律师,那么人民法院与律师所在单位则产生权利和义务关系。
  
  
  对于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应考虑到为其指定辩护人的几种情况:
  
  
  1、公诉人出庭公诉的案件,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为他指定辩护人。
  
  
  2、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为他指定辩护人。
  
  
  3、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指定辩护人。
  
  
  二、辩护人的责任有哪些?
  
  
  刑事诉讼法第35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法第31条也规定:律师担任刑事辩护人的,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由此可见,辩护人的责任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只能依据事实和法律进行辩护,不得捏造事实和歪曲法律。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必须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一基本原则,在任何情况都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编造口供、串供、伪造、毁灭证据或者威胁、引诱证人提供不实证据。
  
  
  2、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
  
  
  3、依法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只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并不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所有利益,更不是维护依法予以限制或剥夺的权益。
  
  
  综上所述,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当事人重要的权利。很多案件中的被告都是自行委托律师,但是也有法院指派辩护的情况。比如被告是未成年人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没有代理人的,法院会指派当地的律师协助。这里要注意,法院指派的律师不能收取辩护费用。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的是哪个部门?公司在经营发展过程中,经常会面临资金紧张的局面,除了申请银行贷款之外,公司还可以对外发行债券来实现融资目......


·公安局对于犯人的传唤人不去亲属有罪吗?
      公安局对于犯人的传唤人不去亲属有罪吗?亲属是没有罪的;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根据中国刑事诉讼法......


·劳动关系有哪些保护法律在保护劳动关系中有哪些具体规定
      劳动关系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法律关系,这种关系是有法律规定确定的,劳动关系只有经过法律确定才能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各自的利益,也才能......


·农村土地继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农村土地继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依据我国法律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使用权属于房屋所有人,农村村民的宅......


·一、劳动合同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年休假的规定是什么?劳动合同年休假的规定是: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


·股权纠纷原告代理词由什么组成
      1、通过相关的法律知识我们了解到,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时候,都会让当事人的律师陈述代理词,代理词作为一种非正式文书,是专门供诉讼代理人在庭审过程......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密信息规定
      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保密信息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保密工作,保证公司商业秘密和工作秘密的安全,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中华人民共......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构成犯罪吗?
      法律规定犯罪未遂构成犯罪吗?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是犯罪未遂的特征与处罚原则。犯罪未遂所具有的三个构成要件或特征也是与故意犯罪的其他停止形态相区......


·劳务派遣许可证可以转让吗
      可以转让。劳务派遣单位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注册资本等改变的,应当向许可机关提出变更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许可机关应当自收到变更申请之日......


·在我国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
      在我国网贷不还会有什么后果在现实生活中,您免不了有急需用钱的情况。现如今,借钱的渠道是很多的,对于大多数年轻人来说,会通过网上进行借贷。网上......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