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签了劳动合同也可以不去上班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也可以不去上班吗?
  
  可以。但如果直接走人会涉及到违约问题,如果合同约定了违约金,那么你就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你可以与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只能先通知,30天后直接走人就可以。
  
  如果合同约定了试用期,则提前三天通知单位解除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则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单位。这样通知了,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直接通知单位不去了,法律上是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在理论上有权要求你赔偿损失,但实践中单位很难举证证明因你未提前通知而给其造成了什么损失。
  
  至于是否影响到你继续就业,要看你是否需要单位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如果不准备体现这段履历,应当问题不大。
  
  需要提醒你的是,即使你直接不去,也要通知单位。否则,你没有提出解除合同,单位如果放任,也没有主动解除合同,理论上你和单位间的劳动合同依然在履行中,假如你另找到工作,就同时建立了两个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合同解除包括双方解除和单方解除。双方解除是当事人双方为了消灭原有的合同而订立的新合同,即解除合同。单方解除是指当事人一方通过行使法定解除权或者约定解除权而使合同的效力消灭。
  
  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可以约定两种形式,第一种赔偿损失的方法。即约定由违约一方赔偿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
  
  第二是约定违约金,采用这种方式应当注意根据职工一方承受能力来约定具体金额,不要出现显失公平的情形。
  
  二、合同的订立原则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规定,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守如下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签了劳动合同之后说明双方正式的成立了劳动关系,如果不想做,想走的话,那么就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提前通知对方,做好了交接的工作,这样才可以走人了,同时也不用负法律的责任,所以,一定要按照规定的章程来。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通常情况下四级工伤赔偿多少钱
      四级工伤赔偿标准不是法律统一规定的,需要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


·公司注册资本验资
      公司注册资本验资对于要开公司的人来说,注册公司是由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或者其他的出资额来进行相关的登记。如果公司在变更或是设立时需要验资,其他......


·累犯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缓刑
      累犯什么情况下可以判缓刑?被依法认定为累犯的,无论在什么情况下都是不能被判缓刑,因为其不符合缓刑的条件。适用缓刑的对象和条件:1、适用缓刑的对......


·武汉落户最新政策
      武汉落户最新政策根据《关于进一步放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宽试行政策的通知》今年来,武汉市一直在积极探索“门槛最低、手续最简、机制最活”的系统......


·原告起诉离婚想撤诉怎么办
      撤诉是属于原告的权利,而在离婚诉讼中,作为原告的一方其实也是可能出现撤诉的情况。那此时原告起诉离婚想撤诉怎么办呢?而离婚撤诉的时候,又有哪些需......


·一、法律规定无证醉驾罚款多少?
      一、法律规定无证醉驾罚款多少?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
      一、婚前交通事故会强制到配偶吗?不会,因为婚前交通事故并不属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造成的。但婚后的交通事故可以由夫妻之间的共同财产进行赔偿,这种......


·犯罪分子肇事逃逸怎么定损?
      犯罪分子肇事逃逸怎么定损?对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定损,保险公司只赔付交强险,商业险不进行赔偿。第一,对于交强险部分,......


·没有劳动合同工伤认定时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伤属于工伤,如果要向用人单位申请相应的赔偿则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对法律了解不多的人在平时不会刻意收集认定所需材料,因此在申......


·累犯如何争取监外执行?
      累犯如何争取监外执行?只要符合条件才可以申请监外执行。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
      校车超载的后果有哪些?校车是提供给学生乘坐,供学生上学放学使用的。在实践中,许多学校为了节约成本,即使校车超载也并未对此现象作出调整,导致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