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水利工程验收包括哪些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水利工程验收包括哪些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分类
  
  一、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划分依据是什么?
  
  根据“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
  
  二、事故分类
  
  第七条根据直接经济损失的大小,对工程质量事故,应当根据其对工期的影响和对工程正常使用的影响进行检查和处理,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大型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一起严重的大规模事故。
  
  第八条一般质量事故是指在不影响使用寿命的情况下,对项目造成一定经济损失,不影响正常使用的事故。
  
  较大质量事故是指造成工程大经济损失或延误时间较短,经处理后不影响工程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一定影响的事故。
  
  重大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严重的大经济损失或长时间延误,但不影响项目经过处理后的正常使用,但对工程寿命有较大影响的事故。
  
  严重质量事故是指对工程造成大经济损失或延误工期很长时间,但对正常使用和处理后的工程寿命仍有很大影响的事故。
  
  水质事故的分类标准列于附录中。
  
  三、水利质量事故处理
  
  质量事故发生后,应坚持“三不放”的原则。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研究处理,明确事故责任,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因事故原因必须提出工程处理方案,经有关单位审批后实施。
  
  一般质量事故,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处理方案,并将报告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械备案。
  
  对于大型事故,项目法人负责组织有关单位制定治理方案,经上级审批后实施,并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关记录。
  
  重大质量事故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经事故调查组同意后,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械备案。
  
  发生严重质量事故的,由项目法人组织有关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征求事故调查组的意见,报省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审批,报水利部备案。
  
  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应严格现场保护,采取有效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防止事故蔓延。因救援人员、交通等原因在现场移动物体时,应当制作标志,画出简单的现场画面,制作笔录,妥善保存现场的重要痕迹和物证,并拍摄或者录像。
  
  四、质量验收对农田水利工程质量的影响
  
  农田水利工程竣工后,甲方和监理人必须对该工程进行全面的质量评定和认证。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标准、施工技术是否到位、工程主体是否按期限提交、造价是否在预算内等。农田水利工程与区域经济发展和安全密切相关。验收工作必须严格细致。只有在经验满足所有要求和标准后,水利工程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竣工后,应按照有关质量评定规则和质量验收标准,及时执行质量验收标准、程序和方法,并组织有关人员按上海合作组织组织进行质量验收和评定。合同授权书。对存在的质量缺陷应及时登记分析。
  
  一方面要明确提出处理方案,提高工程质量;
  
  另一方面要及时分析发现原因,提出改进措施,保证后续施工质量。隐蔽工程验收:隐蔽工程验收是指隐蔽前对施工隐蔽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的验收。由于被检查对象将被其他项目覆盖,因此,特别重要的是将以后的检查改为障碍物。这是质量控制的关键过程。
  
  收集经验后,必须出具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报告。单位(子项目、子项目)验收:单位工程按保证工程、基础工程、允许偏差工程进行验收。
  
  单位(子工程、分支)工程竣工后,承包商单位应当先对项目本身进行验收,确认其符合设计文件,并在规定有关验收规范后向监理工程师提出申请,监理工程师应当对申请进行审核和确认。质量符合要求的,应当确认验收;有质量问题的,应当指示承包商处理,质量达到要求后,应当验收。对涉及结构安全和服务功能的重要分支工程进行抽样检查。
  
  单位工程验收过程:施工单位验收-监理单位验收-施工单位验收。
  
  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先对项目进行检查,及时纠正问题,直至施工单位顺利完成检验,并编制有关技术资料、材料供应商发票、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等文件。然后向监理单位提交验收申请。监理单位接到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后,必须组织一批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进行第二次现场检验,并将竣工图纸、文件与设计图和有关文件进行比较和审核。确保符合标准。如果找不到,施工必须要处理,不能处理需要返工。监理单位在保证工程验收后,应当签署并确认施工单位的验收申请,并送交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是验收的最后环节。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必须共同参与。只有在施工单位验收后,工程才能真正完成。
  
  本文从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依据、事故的分类、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以及质量验收对水利工程质量的影响四个方面阐述了水利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
      债务人借钱不还会坐牢吗,借钱不还怎么办?坐牢,意味着被追究了刑事责任,此时是要留下案底,对日后的生活工作产生影响。那么实践中,要是债务人借钱不......


·离婚怎样可以不付抚养费?
      一、离婚怎样可以不付抚养费?给付方因违法犯罪被收监改造或被劳动教养,失去了经济能力,无力给付的。但恢复人身自由后,有了经济来源,则仍应按原协议......


·对于刑事犯罪灵山卫派出所拘役吗?
      一、对于刑事犯罪灵山卫派出所拘役吗灵山卫派出所是可以拘役的。拘役是对犯罪分子短期剥夺人身自由,并由公安机关实行就近关押改造的刑罚方法。拘......


·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办理?
      工伤鉴定到哪里去办理?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存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劳......


·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
      医疗过失和医疗事故一、医疗过失医疗过失,是指工程师及其他医务人员在诊疗、预防、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医疗活动过程中,在具体实施医疗行为时没......


·住房公积金他项权证指的是什么?
      现在随着购房政策的放开,很多人都会把贷款买房作为购房的第一选择,贷款买房不仅可以改善自己的居住条件还可以缓解自己的经济压力。提到贷款买房的一......


·怎么查二手房房屋产权,二手房产权如何查询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事先想办法弄清楚,卖房人是不是拥有房屋的产权,假如产权不属于买房者,那您最好不要购买该房屋,否则就很可能会上当受骗......


·专利申请中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谁?
      专利申请中的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归谁?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
      拾得遗失物所有权应该归谁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如果捡到他人遗失的财物的,应该及时归还,这也是在弘扬美德,反应自身素质的高低。如果不归......


·离婚协议抚养权一方不履行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离婚协议抚养权一方不履行抚养权可以变更吗可以,但有一定的难度,如果对方抚养对小孩不利,也是可以要求变更的。如果双方育有子女,那么就必须对子女......


·中国偷税漏税处罚的依据是什么?
      中国偷税漏税处罚的依据是什么?中国偷税漏税处罚的依据是纳税人偷税的数额,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