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代驾离开司机醉驾也会被惩罚吗 醉酒驾驶:

代驾离开司机醉驾也会被惩罚吗
  
  
  醉酒驾驶:
  
  
  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2、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3、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相关知识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为保障法律的正确、统一实施,依法惩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维护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侦查、起诉、审判实践,制定本意见。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前款规定的“道路”“机动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 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 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 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 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 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
  
  
  (6) 逃避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拒绝、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7) 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
  
  
  (8) 其他可以从重处罚的情形。
  
  
  3、醉酒驾驶机动车,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公安机关依法检查,又构成妨害公务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判处罚金,应当根据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情况,确定与主刑相适应的罚金数额。
  
  
  5、公安机关在查处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时,对查获经过、呼气酒精含量检验和抽取血样过程应当制作记录;有条件的,应当拍照、录音或者录像;有证人的,应当收集证人证言。
  
  
  6、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意见是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醉酒的依据。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
  
  
  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时,为逃避法律追究,在呼气酒精含量检验或者抽取血样前又饮酒,经检验其血液酒精含量达到本意见第一条规定的醉酒标准的,应当认定为醉酒。
  
  
  7、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应当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在法定诉讼期限内及时侦查、起诉、审判。
  
  
  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对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代驾离开之后,司机在醉酒状态驾驶机动车显然也是符合醉酒驾驶的各个状态的。因此,即便是已经请过了代驾,但如果醉酒者最后加试了车辆,依然要被罚款和扣分,情形比较严重的,醉驾者还需要承担一定的刑事责任。大家千万不能醉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工作被辞退应该怎么赔偿?
      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继续工作被辞退应该怎么赔偿?合同到期不续签(除了本人不愿意续签的除外)都会获得相应的赔偿,那么,对于怎么赔偿,如何赔偿,赔偿......


·2023肇事逃逸处罚是怎样的
      肇事逃逸处罚是怎样的首先因该进行责任认定重,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


·旷工1天,扣3天工资,这样的规定效力问题
      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等规定员工每次迟到或早退时间达到120分钟以上,按旷工一天计算,扣发三倍日工资这类,属于明显放大劳动者的违纪情节,加重劳动......


·这个月疫情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
      这个月疫情信用卡还不上怎么办?可以申请延迟还款,《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对因感染新型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


·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处理
      劳动合同期限约定不明的处理按照《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之后的1个月内就需要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而在劳动合同中肯定......


·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
      转正跟入职有什么区别1、专人负责就是入职有专人负责,而转正是将员工从试用期转为正式员工。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司有一定的规模,哪怕到了五六十......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是怎样写才合法?
      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是怎样写才合法?一、根据法律规定借条是怎样写才合法?按照一般的经验,借条只要包括了出借人、借款人、借款金额、借款时间等主要......


·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
      事假解除劳动合同可行吗?我们作为职业者,公司为我们支付劳动报酬,我们就需要按照规定在任职公司制定时间内从事工作内容,可是在现实生活中总会因......


·私人老板不发工资怎么办
      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1、当事人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一般都会得到解决。2、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3、如果对劳动仲裁部门的仲裁结果不满意,可......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
      债权债务抵消协议书应具备哪些要件才能生效互相债权、互负债务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可以依照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制定债权债务抵消协议......


·回迁房
      回迁房,是开发商给回迁户的房子,有的回迁户可能把房屋进行二手交易,卖给他人。那么,购买回迁房的风险有什么,有房产证吗?购买回迁房的风险第...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