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

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 一、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
  (1)要写房屋赠与协议,双方就赠与事项达成一致。  
  (2)进行公证。公证需要的手续包括:
  1、赠与人的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通行证复印件);
  2、赠与书;
  3、赠与物清单及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单等;  
  4、赠与物为共有财产的,应提供共有人同意将财产赠与他人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集体所有的,应提交该集体组织成员同意赠与的书面意见;赠与物为全民所有的,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赠与的文件; 
  (3)进行房屋所有权变更。这是最重要的,不动产交付以登记为准。  
  办理所有权变更所需手续:
  1、房屋赠与申请表;
  2、房屋权属证书(房屋共有的提供共有权证); 
  3、房屋户型平面图;
  4、房屋赠与公证书;
  5、赠与人及受赠与人身份证或户口复印件(与原件核对);
  6、契税收据。  
   二、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三、赠与双方办理免税手续时,应向税务机关提交以下资料:
  (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房地产交易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税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44号)第一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赠与双方当事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三)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一)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赠与人和受赠人亲属关系的公证书(原件)。
  (四)属于本通知第一条第(二)项规定情形的,还须提供公证机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公证书(原件),或者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抚养关系或者赡养关系证明。税务机关应当认真审核赠与双方提供的上述资料,资料齐全并且填写正确的,在提交的《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登记表》上签字盖章后复印留存,原件退还提交人,同时办理个人所得税不征税手续。
  以上就是对赠与房产要签什么合同的有关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但我们必须提醒您注意的是,房产对大多数家庭来说都是十分重要的财产,因此在遇到与之相关的法律事物时,如果你想了解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镇江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可以
      可以,和对方协商,签订分期支付协议。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诽谤罪中的公开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诽谤罪中的公开的立案标准是什么诽谤罪的立案标准是散布的必须是捏造的虚假的事实。如果散布的是客观存在的事实,虽然有损于他人人格、名誉,但不构成......


·润滑油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
      润滑油购销合同范本有哪些内容?润滑油购销合同订立合同双方:购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供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以......


·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
      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有哪些一、行政强制执行的分类都有哪些(一)间接执行间接强制执行是指行政主体通过间接手段迫使义务人履行其应当履行的法定......


·期房转让的条件包括哪些
      人们习惯上把在建的、尚未完成建设的、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称为期房。一般情况下,期房的价格较低,挑选余地较大,因而受到购房者的青睐。但是购买期房......


·在我国关于房屋他项权证到期怎么延期
      生活当中有人对于房屋他项权证的这个证件上面标注的日期根本就没有理解其真正的含义,实际上该日期跟我们和银行约定的贷款偿还的时间都是高度吻合的。......


·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
      一、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吗?使用商标网查询的无效商标还能继续使用,但无效的注册商标在使用的过程中,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丧偶后婚姻就解除了吗
      婚姻因配偶死亡的法律事件而终止。1、因配偶自然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2、因配偶一方宣告死亡而终止婚姻关系(我国以宣告死亡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行终止);3、......


·一、离婚监护人侵权责任是什么?
      一、离婚监护人侵权责任是什么《侵权责任法》第32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


·商标到期后多少天要续展?
      商标到期后多少天要续展?商标有效期是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商标的注册使用的期限也从届满之日是加算十年。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12个月......


·2023年持刀伤人刑法如何判刑?
      持刀伤人刑法如何判刑?2019年持刀伤人刑法的判刑规定是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持刀伤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