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全责情形?

一、交通事故全责情形有哪些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一)追尾的。
  
  (二)逆行的。
  
  (三)倒车的。
  
  (四)溜车的。
  
  (五)开关车门的。
  
  (六)违反交通信号的,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遇红灯继续通行的;
  
  2.在禁止掉头的地点掉头的;
  
  3.违反规定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的;
  
  4.未按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
  
  5.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
  
  6.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
  
  (七)未按规定让行的,包括以下26种情形:
  
  1.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2.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
  
  3.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4.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5.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
  
  6.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坡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7.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8.在可以左转弯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
  
  9.在可以掉头的地点,超越前方同车道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
  
  10.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
  
  11.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
  
  12.行经没有超车条件的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
  
  13.在可以掉头的地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
  
  14.进主路车未让主路内的车先行的;
  
  15.辅路车未让出主路的车先行的;
  
  16.进出或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
  
  17.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
  
  18.进入环行路口的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
  
  19.在交叉路口,后被放行的车未让先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20.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
  
  21.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22.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
  
  2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
  
  24.未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25.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
  
  26.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
  
  (八)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其他情形,主要包括以下6种情形:
  
  1.逃逸的;
  
  2.装载的货物遗洒、飘散过程中,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
  
  3.载物超宽的部分刮撞其他车辆的;
  
  4.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
  
  5.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各方的责任划分
  
  (一)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全部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的,承担80%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
  
  (四)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次要责任的,承担40%的赔偿责任。
  
  (五)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无责,其承担的比例不超过10%。
  
  对于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家应该不会感到陌生,尤其是对有车一族而言,可以说在发生事故的时候,大家都清楚需要先对事故责任作出划分认定,之后各自根据划分的责任承担作出相应的赔偿。其中,要是事故是发生在机动车之间,一方认定需要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话,那此时对应的就是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法律不认定工伤情形都有哪些
      法律不认定工伤情形都有哪些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


·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什么材料?
      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什么材料?一、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要什么材料?企业办理土地使用证要的材料有:a、企业工商执照(复印件);b、法人机构代码......


·网贷欠多少钱够判刑的判多久?
      现在很多人都会在网络平台上进行借款,肯定会有人还不上网贷。网贷还不上钱一般不会被判刑,但是如果被人能定位诈骗罪的话就会被判刑。尤其是你在网上......


·试用期六个月后应该签多久合同?
      试用期六个月后应该签多久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后应该签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或者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


·结婚证弄丢了小孩能上户口吗
      可以,结婚证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办,且给小孩上户口也可携带出生证明等相关文件前往民政局开具证明,再去派出所申请办理常住户口登记。《户口管理规范》......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


·关于爆炸罪的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爆炸罪是刑法规定的暴力犯罪中最为严重的一种,爆炸罪的处罚也是极为严厉的。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有人实施爆炸行为,要想认定构成爆炸罪,此时要求行为......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
      重庆大渡口企业拆迁补偿办法政府对个人的土地进行征收,会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系列的补偿。全国各地因为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每个地区都有自己的拆......


·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关于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行为,相信您都清楚这属于交通违章行为之一,同时因为这样的行为具有一定的危险性,因而也就有很大可能会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那......


·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吗
      醉酒驾车追究刑事责任吗这要看具体的情况。1、对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予定罪处罚;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法律依据......


·这里说的不签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
      这里说的不签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不按照法律的规定,在与劳动者建立了用工关系后,没有及时的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出于对劳动者利益的保护,这种情况下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