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

一、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可以撤销吗?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的特质决定了其不同于赠与合同,在法律适用上不应当适用《合同法》来进行调整,而应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规定,即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法院仅在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才可将有关财产分割的条款撤销。男女双方在协议离婚时约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属于双方对财产分割达成的一致意见,反悔一方没有证据证明所达成的协议存在欺诈、胁迫情形的,依法不应予以变更撤销。二、具体情况第一,从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条款订立的主体来看,该赠与条款的订立是发生在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与一般赠与合同主体有所不同。一般赠与合同是赠与人无偿将自己的财产给予他人,受赠人只要接受即可,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可依单方意思表示即可撤销赠与合同;而离婚协议中的赠与条款是原夫妻双方经过共同协商的结果,是双方共同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单独一方不能随意撤销赠与条款。第二,从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订立的目的来看,离婚财产赠与是出于双方协议离婚的需要,是一种以解除双方身份关系为目的的赠与行为。离婚协议主要是为解除双方婚姻关系的目的而签订,协议中财产赠与是特定身份关系当事人之间的有目的的赠与,依附于男女双方婚姻关系的解除,其本身并非单独存在,如非出于双方协商离婚的需要,任何一方均不会单独作出赠与的意思表示。离婚协议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产生离婚的法律效果后,其中的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条款才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离婚登记后,在双方婚姻关系已经解除的情况下,如果准许一方撤销其中的赠与条款,必然导致对另一方的不公,也违背了离婚协议双方的合意和初衷。第三,从离婚协议中财产赠与的特征来看,离婚财产赠与并非纯属于无偿行为。无偿性是一般赠与合同最突出的特征,《合同法》规定赠与可以撤销也是基于其是无偿行为;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赠与,双方约定将房产赠与子女,主要是出于给子女一定物质补偿、提供一个良好的居住环境、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目的,体现了对子女今后生活的帮助或安排,属于父母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及其它附随义务的表现,与赠与合同体现的无偿性有本质区别。第四,从法律和社会效果上来看,登记离婚后,如果一方赠与人随意撤销财产赠与,一方面有违诚实信用和公平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也会给一些离婚当事人假借财产的赠与达到既离婚又占有财产的目的,给子女或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和新的精神创伤,造成不良的社会影响,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应当就有关财产的分隔情况进行明确认定,需要注意的是,所做出的分割协议或者赠予情况都是要经过双方同意的,并且具备一定的法律效应,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进行撤销的,但如果一方存在过错或者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可以向司法机关申请撤销相关协议。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劳动合同待核实是什么情况?
      一、劳动合同待核实是什么情况?劳动合同待核查,是劳动合同需要通过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核查是否该单位已经进行劳动用工备案,其劳动合同是否经过备案或......


·一、节日醉驾上高速驾驶证会被吊销吗?
      一、节日醉驾上高速驾驶证会被吊销吗?节日醉驾上高速驾驶证肯定会被吊销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
      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过户可以吗土地的种类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国有土地,另一种是集体土地。任何一种获得都是以土地使用权证的方式确定的,对于集体土地也......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
      离婚时财产的分割和孩子的抚养权归属,需要根据夫妻两个人的实际情况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离婚后的父......


·半年不在一起可以自动离婚吗?
      半年不在一起可以自动离婚吗?半年不在一起不可以自动离婚的;法律没有规定自动离婚。二、自愿离婚程序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和《婚......


·女员工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法律对女职工哺乳期有特别的规定,因为妇女是弱势群体,特别是哺乳期和怀孕期,这是为了保护女员工的健康权益,那么女员工哺乳期终止劳动合同怎么处理......


·车险理赔定损是怎么判定的
      车险理赔定损是怎么判定的车险定损的争议中,对维修价格的争议占了多数。经常出现的情况是:维修厂给出的维修费用金额高于保险公司定损员核定的损失金......


·前夫死了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
      前夫死了孩子抚养权应该归谁?抚养权自然归母亲;《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按照这个规定,抚养权只是因夫妻双......


·丈夫在自己公司工作,不发工资违法吗?
      有个朋友问我,她老公在她的公司上班,由于疫情效益不好,好几个月没给老公发工资了,现在她老公要告她,她该怎么办。事实上,公司不给她老公发工资......


·交通事故责任申请复核程序
      现如今,交通事故发生得越来越频繁,一旦您发生了交通事故,应当及时报警,警察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责任划分,也免去了您的口舌之争,但当当事人认为交......


·河南舞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新规定
      河南舞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新规定河南舞阳征地补偿新标准新规定一、土地补偿费土地征收的土地补偿费是如何计算的呢?土地补偿费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