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授权委托书需要写吗?

一、刑事审查起诉阶段授权委托书需要写吗?
  
  是需要写的;
  
  1、是委托代理关系的证明文件,实际上大部分的民事行为是可以由他人代理的,证明代理权限的文件就是授权委托书。根据《民法总则》第165条规定: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2、法律上对于代理行为也有相关的限制与规范,例如对于最常见的诉讼代理人的身份就有相关限制,一般必须是被代理人的亲属或单位推荐的人,或是代理单位出庭的,应该是单位的员工,并要提出相关的证明身份的文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3、关于代理人出庭应该提供证明文件的具体内容,法律是明确规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八十八条诉讼代理人除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提交授权委托书外,还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人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
  
  (一)律师应当提交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材料;
  
  (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提交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基层法律服务所出具的介绍信以及当事人一方位于本辖区内的证明材料;
  
  (三)当事人的近亲属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委托人有近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当事人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与当事人有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五)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推荐材料和当事人属于该社区、单位的证明材料;
  
  (六)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应当提交身份证件和符合本解释第八十七条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
  
  4、委托书的格式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都有区别,这是常见的诉讼代理的委托书格式:
  
  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律师,联系方式:……。
  
  受委托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受托人系委托人的……(写明受托人与委托人的关系)。
  
  现委托×××、×××在……(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作为我方参加诉讼的委托诉讼代理人。
  
  委托事项与权限如下: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事项和权限:
  
  ……
  
  委托人(签名)
  
  ××××年××月××日
  
  5、不同的委托事项,委托书不尽相同,例如法院对诉讼代理的委托书有推荐格式,外交部门对涉及事项的委托也有相关推荐格式,具体内容,可与相关部门沟通。例如在法院的相关使馆的网站就可以查询到有关委托书的格式。
  
  综合上面所说的,授权委托书对于当事人来说是特别重要的,只要和律师签订好这份委托书才能更好的帮助自己辩护,这也是法律规定的程序,所以,双方在签订的时候一定要协商好所有的条款,只有拥有权利律师才会进行辩护,从而让自己有胜诉的可能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不及时续签的规定是什么?未及时续签劳动合同,如果超过一个月,用人单位是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


·2023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几年
      一、重大立功可以减刑几年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一)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


·职务犯罪案件指定管辖
      职务犯罪的重要特点就是犯罪行为与其职务密切相关,而职务又以一定机关为依托,因此工作单位所在地就成为地区管辖的重要参照物,故《人民检察院刑事诉......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
      退休返聘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退休返聘工资纳税是如何规定的?退休返聘人员可以签劳动合同吗?退休后在工作的,应该签订的合同是劳务合同,而不是劳......


·父亲死亡后继母将财产全部分配合法吗?
      父亲死亡后继母将财产全部分配合法吗?不合法,继母只能对属于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处理,父亲死亡后,继母和子女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时,原则应......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
      江苏社会抚养费的最新政策有什么规定?《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十四条: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缴纳社会抚养费的具体标准如下。(一)不符合......


·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
      相较于旧的《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中对劳动者的权益保护更为具体,“合同到期辞退有补偿吗”这一问题有了新的答案,那么关于补偿的具体操作该如何......


·刑法中关于爆炸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爆炸罪是指故意以爆炸方法杀伤群众,破坏公私财产,对公共安全造成危害的行为。按中国刑法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本罪主要特征:(1)主观上出于故意。如以......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规定1.停工留薪期内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2.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


·事实收养有什么情形,如何解除事实收养
      事实收养有什么情形,如何解除事实收养一、事实收养有什么情形事实收养,主要是指未经登记或者公证的收养行为,即欠缺合法收养的法定程序性要件,其......


·工伤自费医疗能报销吗?
      工伤自费医疗能报销吗如果这些医药费和工伤伤情治疗有关,也就是说属于合理用药,那么应该由单位承担;如果是和工伤伤情治疗无关,则应当由伤者本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