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胆切除交通事故属几级伤残?

一、胆切除交通事故属几级伤残?
  
  10级,技术鉴定中心鉴定胆囊切除属10级伤残。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鉴定的相关规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工伤或作出劳动能力鉴定,以下项目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1)工伤医疗费:治疗工伤、职业病所发生的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关目录或标准的全部费用。
  
  (2)辅助器具配置费;
  
  (3)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4)伤残津贴;
  
  (5)评残后的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7)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8)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9)康复性治疗费用。
  
  (10)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11)伤残等级为五至十级且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的工伤职工,由工伤保险基金以解除劳动关系时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2)劳动能力鉴定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如果自己的伤害会影响到以后的生活,完全是可以做伤残鉴定的,只有拥有合法的诊断结果,才能更好的得到自己该有的赔偿,所以,一定要懂得如何通过法律的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如何判刑?
      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如何判刑?过失致人重伤罪既遂的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五条【过失致人重伤罪】过失伤害他人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


·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
      代驾事故骗保判刑标准是什么?在我们国家有一种保险叫做代驾责任保险,是为了预防你在叫代驾是车事故的责任险。如果发生代驾事故是可以要求代驾公司赔......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
      土地承包经营权继承吗?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将农村土地的类型分为耕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将农村土地承包分为“家庭承包”和“其他......


·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行政侵权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国家赔偿法》。《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


·死刑辩护有哪些注意事项?
      我国是目前世界上为数不多还保留死刑的国家,但一般也是对那种罪大恶极的罪犯,才会判处死刑。并且我国一向是采取慎杀少杀,对死刑的程序是严格管控的......


·交易二手房时的流程是怎样的
      对二手房的交易其实也就是买卖二手房,此时势必会涉及到一定的交易流程,那到底交易二手房时的流程是怎样的呢?自然在交易的过程中,也有需要当事人格......


·可以先办离婚手续再协商抚养权吗?
      可以先办离婚手续再协商抚养权吗?一、可以先办离婚手续再协商抚养权吗?可以先办离婚手续再协商抚养权是可以的,在离婚协议书之中注明孩子暂时由女......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广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没有统一规定,应该按照以下规定计算:1、医疗费: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


·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
      校车超员入刑的具体规定近年来,随着校车在全国的迅速普及,校车安全事故频发,给学生的生命安全带来重大威胁。但是,随着刑法修正案(九)的正式实施......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项目?
      商业车险必须买哪些项目?商业车险是机动车险的一种,与交强险相比商业车险不具有强制性,换言之就是自己选择是否购买,但是很多人在买车之后一般都会......


·二脚趾截肢几级伤残
      二脚趾截肢应构成九至十级工伤伤残。伤残鉴定主要看伤者是否存在伤残、功能障碍和对医疗与日常生活护理的依赖程度,适当考虑由于伤残引起的社会心理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