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行政确认的概念是什么?

行政确认的概念是什么?一、行政确认的概念行政确认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定授权的组织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对有关法律事实进行甄别,通过确定、证明等方式决定管理相对人某种法律地位的行政行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医疗事故责任认定,伤残等级的确定,产品质量的确认。二、特征1、行政确认是要式行政行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确认行为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并按照一定的技术规范要求作出。2、行政确认是羁束的行政行为。行政主体进行行政确认时,只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并尊重客观性质中性 非处分性。三、行政确认作用行政确认有稳定法律关系,减少各种纠纷,保障社会安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因而适用于广泛的范围,行政确认主要形式有:确定、认可、证明、登记、批准、鉴证、行政鉴定。四、行政确认分类(1)按行为的动因不同可分为依申请的行政确认和依职权的行政确认。(2)按行政确认对他种行为的关系,可以分为独立的行政确认与附属性的行政确认。独立的行政确认是指不依赖他种行政行为而独立存在的行政确认行为。即这种行为不是他种行政行为成立的必要前提。附属性的行政确认,是指他种行政行为依赖于该行为补充。按照行政确认的对象不同可分为对身份、能力(或资格)、事实、法律关系和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对权利归属的行政确认主要有:不动产所有权的行政确认、不动产使用权的行政确认、经营权的行政确认、工业产权的行政确认。五、行政确认的原则1、依法确认的原则行政确认的目的在于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确认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遵循法定程序,确保法律所保护的公益和行政相对人权益得以实现。2、行政确认客观、公正的原则行政确认,是对法律事实和法律关系的证明或者明确,因而必须始终贯彻客观、公正的原则,不允许有任何偏私。为此,需要建立一系列监督、制约机制,还须完善程序公开、权利告知等有关公正程序。例如,《公证暂行条例》专设一章“办理公证的程序”,在第25条中规定:“公证处拒绝当事人申请办理公证时,应当向当事人用口头或者书面说明拒绝的理由,并且说明对拒绝不服的申诉程序。”3、行政确认保守秘密的原则行政确认往往较多地涉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尽管其确认程序要求公开、公正,但同时必须坚决贯彻保守秘密的原则,并且,行政确认的结果不得随意用于行政管理行为以外的信息提供。最后通过阅读上文我们为您整理的行政确认相关知识,您对行政确认的概念清楚了吧,我们还希望您能知道行政确认的原则、分类及特征更多知识,在丰富知识的同时,也在逐步提高您的法律意识,相信掌握这些知识您如果遇到这类问题时,就不会困惑了,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特别法人具有法人资格吗?
      特别法人具有法人资格吗?一、特别法人具有法人资格吗?第九十六条 本节规定的机关法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城镇农村的合作经济组织法人、基层......


·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有什么区别?
      一、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有什么区别?企业法与公司法概念上的区别有:企业这个概念的范围要比公司包含的范围广得多,公司,单由名称来看,在我国只有名......


·车主饮酒驾驶扣12分怎么办
      饮酒驾驶扣12分,如果是实习期被记满分,驾驶证实习车型会被注销。如果非实习期,携带《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满分教育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明、机动车......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
      工伤死亡认定的标准工作时间死亡一般属于工伤死亡,但是也有较为特殊的情形。具体属于工伤死亡的情形有: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
      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一、破产清算欠供应商的钱如何处理?正常破产企业,也是通法院清算破产的企业,法院清算后的资金首先会按排发放员工......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
      在夫妻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一、离婚之后债务怎么处理离婚债务的清偿《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清......


·工期延误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
      工期延误的违约金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五百八十五条【违约金】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


·配偶出轨该怎么离婚.有婚外情如何离婚
      男女一旦缔结了婚姻关系的,那么就对对方负有忠贞的义务。若是在婚姻关系内,一方有婚外情行为,也就是人们常说的配偶出轨了。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多半......


·并购贷款条件都是有哪些
      并购贷款条件都是有哪些一、什么是并购贷款?所谓并购贷款,即商业银行向并购方企业或并购方控股子公司发放的,用于支付并购股权对价款项的本外币贷......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金额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特别巨大金额是多少?特别巨大的金额一般是在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1、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


·公司不给休息可以随时辞职吗?
      公司不给休息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的。(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