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驾驶员吹气球多少算醉驾?

一、驾驶员吹气球多少算醉驾?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此时需要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属于醉酒驾驶。《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什么情况下醉驾不判刑?1、挪动车位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驾驶车辆的目的并非在道路上行驶,而是为了挪动车位。被告人由他人驾车送回小区停车场,因他人未将车位泊好,被告人挪动车位剐擦别人车辆或碰撞上消防栓而案发;2、救治病人型:该类型的被告人为送生病的家人去医院急诊或者赶去医院陪同家人急诊而醉驾;3、睡觉休息型:该类型的被告人在行驶一段距离后主动放弃醉驾,靠边停车睡觉;4、隔时醉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饮酒后将车停放在饭店门口,间隔数小时或隔夜回饭店取车驾驶,但血液酒精含量仍达醉驾标准;5、尚未驶出型:该类型被告人在道路上准备驾驶尚未驶出时即被查获;6、被醉驾追尾型:该类型的被告人血液酒精含量较低,虽发生交通事故,但对方亦醉驾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吹气值只是判定驾驶员涉嫌醉驾的初步证据,如果没有达到醉驾标准也就没有必要去抽血了。配合交警的工作,这也是每一位驾驶员及行人应尽的义务,交警如果遇到一些坚决不配合吹气的驾驶员的话,可以强制让当事人吹气检验。越是不配合检查的,就越说明当事人有可能是醉驾。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石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石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石材购销合同是一种常见的产品购销合同,石材的买卖主要是由大理石等等这些石材的交易买卖,在购买石材的过程中是需要签订......


·律师行政案件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
      律师行政案件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有哪些?1、证据的初步审查和整理2、收集与案件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等承办律师应收集并全面运用与本案相关的法律、......


·保留劳动关系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如果一些企业由于经营状况问题不得不暂时遣散工人但是又不想永久开除他们,或者一些职工因为一些家庭原因而不得不暂时离开工作岗位但是又不想离职的话......


·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
      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一、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否有下限规定?民事诉讼最低标的是没有下限规定的,只要是合理的诉讼请求法院都会受理的,......


·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
      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一、连城县政府信息公开途径有几种?1、公开形式通过“中国·冠豸山”连城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报刊、广播、电视等媒......


·交通肇事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区别是什么?
      交通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要区别在于事故发生的时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交......


·构成胁从犯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
      一、构成胁从犯的责任承担是怎样的我国刑法总则对共同犯罪人的分类,主要采取了以作用为主、以分工为辅的分类原则,即把共同犯罪人分为主犯、从犯、胁......


·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
      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一、成立投资公司须具备什么条件一人(一个股东)注册投资公司,注册资金需一次性到位,不能分期出资。二人或多人注......


·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办
      父母要离婚财产怎么办1、父母离婚,父母分割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所获得的共同财产,与子女无关,子女亦无权取得父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除非,......


·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十分发达的时代,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给我们的
      当今社会是一个网络十分发达的时代,网络的快速发展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同时也存在了一些弊处。很多人觉得在网络上是一个可以畅所欲言的平台......


·土地使用证可以公证吗?
      土地使用证可以公证吗?如今房价与日俱增,几十年的持续上涨让房价已经变的远远超出自身价值,变成了一种投资资产,因此很多人对房产很是重视,有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