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三级丙等医疗事故赔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为八级伤残,赔偿指数30%。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作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八)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抚养到16 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椐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
  
  医疗事故赔偿费用,实行一次性结算,由承担赔偿责任的医疗机构支付。
  
  二、医疗事故处理流程
  
  1、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医患任何一方都有权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填写申请表格,或医患双方共同向医学会申请鉴定。
  
  2、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调解及协助医患双方向医学会提出医疗事故鉴定申请。当医疗事故争议调解不成功,患者家属可以在知道医疗争议之日起一年内向市医学会提出医学鉴定,或者直接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卫生行政部门接到申请书1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4、患者死亡,医患双方不能确定死因或者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检;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尸检应当经死者近亲属同意并签字。尸检由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的机构和病理解剖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尸检应由提出异议一方交纳尸体检验费。医疗单位或者病员家属拒绝进行尸检,或者拖延尸检时间超过四十八小时,影响对死因的判定的,由拒绝或拖延的一方负责。
  
  5、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受理的医疗事故鉴定申请,5个工作日内移交给市医学会。
  
  6、按有关规定,提出要求鉴定的一方,应先向市医学会交纳医疗事故争议鉴定费。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医疗机构支付;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则该鉴定费由提出鉴定方支付。
  
  7、市医学会组织专家进行医疗事故争议鉴定。
  
  8、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将鉴定结论送达申请人及另一方当事人。
  
  9、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若鉴定结果不是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是不用赔偿任何费用的;若鉴定结果为医疗事故,则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的规定进行赔偿.
  
  所谓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主要就是此次医疗事故给患者身体上造成的影响是八级伤残。只不过,在知道了患者的伤残级别之后也不能准确的回答出具体的赔偿标准,三级丙等医疗事故产生的伤残赔偿金在各地区也有着不一样的赔偿标准。所以,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还是要结合实际情况计算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
      离婚协议书探望权应该怎样约定目前我国协议离婚的夫妻人数其实也不在少数。在夫妻协议离婚过程当中离婚协议书中对于有孩子的家庭的话,那么势必会涉及......


·土地评估合同需要交印花税吗
      中国地大物博,不仅是物种很多样,而且土地面积也很大。对于农民来说,土地就是一种财富。目前国家大力的在改革,城市化的进展也越来越快,城市周边的......


·常见的司法鉴定部门属于哪管
      相信不少人已经亲身经历过司法鉴定,对其的申请流程都是非常的熟悉。但是不知道您有没有想过司法鉴定部门属于哪管,可能大部分人都不去考虑这个问题,......


·一张完整的欠条应该包含什么?
      一张完整的欠条应该包含什么??一、一张完整的欠条应该包含以下几项(一)标题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


·因过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问题,或者是财产损失问题是较为常
      因过程质量问题引起的安全事故问题,或者是财产损失问题是较为常见的,故而各方单位都对目前工程现状问题进行了分析,结合各工程质量问题以及工程骸骨......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
      赠与合同可以不公证吗?房屋赠与合同不公证有效吗?一、房屋赠与协议不公证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内容如下:赠与合同的生效并不以公证为要件,并非一......


·行政执法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
      行政执法案件强制执行程序是怎样的?①执行的时间应选择合理。除法律、法规有具体规定或者确有必要外,应尽量选在义务人比较容易接受的时间。②执行开始......


·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
      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一、离婚财产冻结期限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规定,诉前保全的实质条件是在利害关系人与他人之间存在争议的法......


·发明权保护费用是怎么收取的?
      发明权保护费用是怎么收取的?年费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的同时缴纳,以后的年费应当在上一年度期满前缴纳,缴费期限届满......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是什么?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是什么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格式是什么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姓名、性别、年龄)在我公司(或者企业、单位)任(董事长、......


·担保合同到期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
      担保合同到期诉讼时效规定是什么?担保合同到期那么诉讼时效就不需要再进行计算了,因为担保合同到期之后,担保人就不需要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一般保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