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

房屋买卖合同是证明我们购房的合法凭证,也是购房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因此,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后需要及时的补办,那么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呢?我们详细收集的相关知识,主要分为以下两个情形:
   ( 一 ) 已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
  购房者在遇到该问题时,应首先凭个人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市场科,查询原购房合同是否已由开发商登记备案。
  如已登记备案,购房者便可以放心和开发商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不过,在重签合同之前,应由开发商持重新签订合同的申请,与购房人一起到房管局申请注销已登记备案的原购房合同,然后再重新签订合同并备案。
  若购房者仍有担心,可同开发商签订相关协议。协议中,应划分合同丢失的责任归属,并约定开发商应履行原购房合同中的内容。此外,购房者也可以和开发商一起到市房管局进行房屋产权的预告登记,提前确定自己对房屋拥有产权。
   ( 二 ) 未登记备案时,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
  可以到开发商或房屋所属房地局补办,一般是将留底的一份合同的原件拿给你看然后给你一份复印件,相关机构再在此复印件上盖章,法律效力同等原件。这里指的相关机构原则上是房地局也叫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如未登记备案,重新签订合同时,购房者可根据原购房合同的复印件,要求开发商不得变更原合同中的内容,并和开发商在约定时间内到房管局将购房合同登记备案。
  最后,购房合同如丢失可以登报挂失,不用公开房产证编号,因购房合同有自身的合同编号。 购房合同丢失一般不会带来很大风险,如果房产证丢了可就麻烦了。无论银行抵押贷款还是出售房产必须见到房产证原件才可办理。
   附上市房屋交易产权登记管理中心答复:
  1、如果购买的是现房,按我国现行规定,房屋买卖合同须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方为有效成立。未经登记的,房屋买卖合同不生效,法律不予保护。因此,若已经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就从法律上杜绝了因不慎丢失所带来的隐患,只需补办丢失的材料就可以了。
  2、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
  另外,也可以采取以下办法:
  1、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合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2、倘若不幸与无诚信的开发商遭遇,你可以设法就所购房屋的细节问题与开发商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注明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补充协议中可以隐蔽地提到原合同主要条款和已交购房款等事实,这样补充协议就可以起到与原合同相等的作用。
  以上就是我们诚心为您收集的有关房屋买卖合同丢失去哪补办的知识,最后还要建议您平时不要轻易的携带房屋买卖合同原件,以防丢失,办理房屋买卖合同时,也可将所有资料先复印一份,以便在补办时能提供复印件做相关证明。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如何开具个人收入完税证明
      如何开具个人收入完税证明可以持公司代扣税款时开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或向地方税务局申请开具完税证明。代扣代缴义务人在代扣......


·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
      要约收购是什么意思现代社会不管是电视剧的剧情走向还是现实社会中的传言听闻又或者是新闻时事的大肆报道,公司合并收购事件频频发生,并且已经不再是......


·立案后法院怎么通知开庭时间
      立案后法院怎么通知开庭时间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
      起诉离婚法院管辖该怎么确定以下情况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被告不在中华......


·在离婚案件当中
      在离婚案件当中,当事人双方一般都会聘请律师来为自身争取离婚后的权益。在起诉原告的过程当中,需要准备相关的起诉资料与证明。律师同样也需要进行答......


·职工视同工伤的是什么2023
      职工视同工伤的是什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视同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


·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
      一、现在分居多久可以自动离婚?现在分居不论多长时间都不可以自动离婚,婚姻关系解除的方式有两种,一是协议离婚经民政部门登记,二是到法院诉讼离......


·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
      企业版权纠纷类型有哪些?随着我国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的蓬勃发展,我国的文学作品、音乐作品等都出现了百花齐放的现象。而国家对于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权......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
      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一、法律规定换押交接期限是多久?我国法律对换押交接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对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变更刑事诉......


·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
      一、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怎么写?交通肇事罪酒驾辩护词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李某亲属的委托,指派我们担任本案被告人的辩......


·卖方不履行买卖合同怎么办
      买卖合同中买受人的目的是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不言而喻,将标的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同样是出卖人的基本义务。卖方到底怎么履行买卖合同,才符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