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死缓减刑多久可以假释

我国刑法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减少犯罪,打击犯罪。在这其中更为重要的目的是让犯罪分子知道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并且在之后不会再做出危害他人和社会的事情,所以虽然有各种各样的判决规定,但是在这些规定执行的过程当中,还会有缓刑,假释,减刑一系列的政策来给他们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其中假释就是一个很多罪犯都希望争取到的宽大处理的决定,那么如果被判处了死刑缓期执行的话,需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够假释呢?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这个问题。
  
  一、死缓的结果都是些什么?
  
  1.在我国时期通常都会判处缓刑两年执行,很少有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因为在缓刑期间,如果犯罪分子没有新的犯罪,并且认真悔过表现良好的话,是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是有期徒刑的,这样就不至于剥夺人的生命权,给人一个机会来重新做人。
  
  2.在通常的情况之下,如果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其他犯罪表现的话,是可以被改判为无期徒刑的,如果在缓刑期间有立功或者是重大立功表现,并且认真遵守监狱规定的话,是可以改为25年有期徒刑的。
  
  二、假释的条件是什么?
  
  1.假设的条件首先是要对原来判决的刑期有一定的要求。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原判刑其实有期徒刑的话,那么必须要执行原判时期的1/2以上,也就是说,如果死刑犯被减刑到了有期徒刑25年的话,那么就必须要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被改判完了无期徒刑的话,那么必须执行十年以上。当然,在这个过程当中,可能由于犯罪分子表现良好,还会不断地减刑,不过算假释的刑期时,应当看犯罪分子实际执行的刑期。
  
  2.假释的第二个条件是没有触犯监规,对自己的思想三观的改造进行的比较好。
  
  由于假释是将犯罪份子放回家中,对与其附近的人和居住的社区,都还是有一定的危险性的,所以要确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期间的主观恶性已经降到最低,如果放出监狱的话是没有再犯危险的,这样对于犯罪分子和周围的居民都是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同时要注意的是,有几种情况是绝对不可以缓释的,其中包括累犯,主观恶性太过深重,如果假释的话,对于周围的影响太大,还有犯几种暴力犯罪,例如杀人,爆炸,抢劫等等,这种人的社会危害性是非常大的,假释的危险也太高,所以也是不可以使用假释的。
  
  以上就是在我国关于死刑缓刑两年执行的人需要服刑多少年才可以假释,必须在死刑缓期执行之后的判决书下来之后来对应是否符合假释的条件,如果符合的话,就按照法律的规定,实际执行一定的刑期之后就可以假释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怎么让欠债不还的进监狱?
      怎么让欠债不还的进监狱?一、欠债不还1、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法院会依法做出判决,胜诉之后,如果对方拒绝履行的,胜诉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


·强奸罪可以是过失吗?
      众所周知强奸罪侵犯了女性的人身权利,要受到法律的制裁。但是强奸罪可以是过失吗?强奸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又是什么?的我们将在下文为您介这方面的法律知......


·涉及金融诈骗要怎么处理
      涉及金融诈骗由公安机关处理,被起诉后会被判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


·不同的情况下离婚房产的分割是怎样的
      现实中房产的情况很多,尤其是在婚姻家庭中,有可能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婚后共同还贷的;当然也有可能是由双方父母出资,然后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之后......


·以省开头的公司注册资本至少多少
      以省开头的公司注册资本至少多少对于注册公司如果是以省开头的,那么注册资金要求在三百万以上,不同类型大小的公司的注册要求都是不一样的,而对于市......


·信用卡诈骗犯罪的法定行为有哪几种?
      在日常生活中,现金支付已经越来越少见,因为它已经逐渐被无现金支付方式所替代。而信用卡支付就是无现金支付的重要一环。可是,在网络黑客等技术的促......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
      随着中国房地产业的发展,国有土地开发,关系到民生住房、企业办公等关键用地,那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通常由四项政府性基金收入构成,除土地出让金......


·不适当履行的法律定义
      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其构成要件为:1、须有履行行为;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当。履行不当......


·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
      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一、自述采访内容著作权归谁所有?访谈类作品是采访者与被采访者进行思想交流的产物,具有区别于一般新闻作品的特殊结......


·一、离婚调解书妻子还有没说明的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调解书妻子还有没说明的财产的规定是什么?离婚调解书妻子还有没说明的财产的可以通过补充协议来进行分割, 双方只要达成一致,就按照双方协......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
      公司法资金缴纳期限是什么?公司注册过程中需要缴纳注册资金,但是很多人并不了解资本的认缴期限是什么,导致创业者在创业初期会非常的茫然。我们将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