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没有今后护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几级伤残没有今后护理?发生交通事故不论是几级伤残都有进行护理的权力和必要。伤残等级和护理没有必然的直接连联系,例如大面积疤痕,可能伤残等级比较高,但是不一定需要护理。护理依赖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者。肇事方的车辆交强险是需要对伤者进行赔偿的。二、伤残护理的相关内容拓展1、注重患者的能力与需求康复护理目标制订的焦点应集中在患者的能力和需求,而不是他们的弱点和残疾,不管患者的损伤程度如何,他们都具有一定的能力代偿其失去的功能,并有可能达到不同程度的生活自理。在制定护理目标时应该特别注意强调能力,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目标,指导并鼓励患者充分发挥其潜能;强调需求而不是残疾,则是为了便于康复治疗小组在目标制定时能够确定患者的特殊困难,并帮助患者找到解决困难的方法。2、各专业的介入残疾患者的需求是多方面的,其中包括日常生活动作,自我护理知识、心理护理、就业安置、家庭的支持及其他社会问题。显而易见,依靠一个专业不可能满足患者的诸多要求。康复工作中最突出的特点是护理工作形式,因此在制定康复目标时,要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每一位康复小组成员要明确患者在自己这一领域的具体需求和潜力,从不同的角度帮助患者达到预定的目标。3、康复护理目标的适度与灵活实施康复护理目标制定的核心则是目标要明确、适度。这种做法要求在制定远期总目标时,同时还要确定不同的近期小目标,而这些小目标甚至只需几天训练就可达到。制定适度的康复护理目标,可以减少工作中的失败情绪,避免患者因达不到目标而丧失康复的信心。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的,需要及时住院接受治疗,如果接受了伤残等级的鉴定则是可以要求肇事方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赔偿的,无论是什么等级的伤残情况,只要是有必要进行护理的,都是可以请护理人员进行护理的,二者之间不发生冲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昆山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员工在工作期间,难免会受到一些伤害,员工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的特殊性质,或者时一些意外的因素导致身体受到伤害的,应该被认定为工伤,并且用人单位......


·司法鉴定打印时间限制是多久?
      对于现在的一些事故或证据,在解决过程中,都是需要做鉴定的。那么,可能会有一些事情比较多的人,在司法鉴定出来以后没有办法第一时间去打印,所以会......


·私募基金流动性风险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流动性风险是怎样的一、私募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私募基金投资不能迅速转变成现金,或者转变成现金会对资产价格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风险。流动性......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是怎么给的
      二级伤残的一次性赔偿金是怎么给的在法律上,要是在非法用工单位有伤亡人员的,就要按规定给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近亲属、伤残童工或者死亡童工的......


·一、如果有孩子财产离婚怎么分?
      一、如果有孩子财产离婚怎么分?《婚姻法》第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
      影响工程质量的环境因素是什么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外界一切因素都可能影响工程的质量。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制定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是至关重要的。在......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一、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三条 本法所称的作品,包括以下列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和自......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关系仲裁期限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


·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
      您都知道如果需要使用土地的话是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的,很多人不知道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其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根据相关......


·郑州市五险一金查询方式有哪些
      五险一金的缴纳会导致用人单位用人成本的上升,因此虽然是国家强制规定的法定福利,但是还是会有一部分用人单位少缴或者是不缴。这个时候就需要劳动者......


·说人是小三损坏名誉权怎么处理?
      说人是小三损坏名誉权怎么处理?一、说人是小三损坏名誉权怎么处理?《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