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自动离婚

一,夫妻分居多久才自动离婚
  
  法律中没有自动离婚的,只有自愿离婚和起诉离婚,如果分居时间超过两年,起诉离婚,法院调解无效的会给予离婚,具体规定如下:
  
  二,《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三,扩展资料:
  
  《民法典》中离婚后复婚的规定:
  
  第一千零八十三条 离婚后,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复婚登记。
  
  《民法典》中不允许离婚的特殊情况: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离婚的处理需要协商解决或者是自己进行诉讼手段的运用,否则自己的权益保障就会丧失重要的法律基础,否则事情的处置会较难处理,不仅自己的生活会受影响,最为关键的就是在程序的操作上会受到限定,因此,自己需要积极的咨询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有哪些?
      一、可以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情形有哪些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


·绑架罪法院如何判2023
      绑架罪法院如何判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


·出车祸对方跑了保险可以拒赔吗
      出车祸对方跑了保险可以拒赔吗一、出车祸对方跑了保险可以拒赔吗出车祸对方跑了保险能拒赔吗?答案是否定的。1、《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


·银行如何做好打击非法集资反洗钱工作?
      近年来,在金融犯罪领域,非法集资犯罪日益猖獗,不少人深陷其中,造成了严重资金损失。而这类犯罪形式也是不法分子洗钱的渠道之一,不少非法集资案件......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误工补偿标准是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


·同母异父财产怎么继承?
      同母异父财产怎么继承?如果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应以遗嘱内容为准,未写明当事人有继承权,就没有继承权了。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的,按法定......


·究竟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
      认定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认定材料,同时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条件的规定,最终做出认定结果的。由此可见工伤认定条件......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怎么办
      职工医保异地就医的办理流程:1、需携带参保人身份证、医保卡到市医保大厅领取市医疗保险异地居住人员登记表。2、按规定填写并到异地医保机构盖章认定......


·侵占罪立案标准和量刑
      不管是对针对怎样的行为,要想定罪处罚,那么就要满足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当然,《刑法》中规定的不同犯罪的立案标准是不同的,量刑标准也不一样,今......


·哪里批捕又哪里审判吗?
      一、哪里批捕又哪里审判吗?不是哪里批捕就哪里审判,而是由检察机关批捕,法院审判。批准逮捕,是人民检察院同意公安机关逮捕犯罪嫌疑人的请求。公安机......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
      一、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商品房遗产税怎么收?目前我国还没有开征遗产税。继承人在房管局办理继承房产的手续不需要交税,但是房屋在办理继承的过程中,......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