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外地社保转入步骤有哪些?

外地社保转入步骤有哪些?1、准备相关材料社保卡(如果还没有,先补办),并确保有余额、离职证明,并确保公司已经把你的社保处于“停用”状态、个人身份证2、到当前所买社保的区社保局的社保服务中心区办理社保转出业务。3、进入社保局后,不需要拿号排队,可直接在社保自助终端机上根据提示办理。4、在自助终端机上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两个凭证在一张纸上,并且已经盖好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第五步:最后,持盖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专用章的缴费凭证至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社保转移手续即可。二、失业保险转移:1、在职职工在本省内或向外省迁移,应到受理其原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由经办机构出具职工参保及缴费情况证明,职工凭此证明到迁入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不需转移资金。2、失业人员跨省迁移的,由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证明,并划转所需资金,失业人员凭证明和资金划转手续到迁入地经办机构接续失业保险关系。三、公积金异地转移:1、只能转移个人缴费部分,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提取。因为很多小伙伴觉得异地转移手续比较麻烦,所以选择一次性提取比较多。2、具体手续,该员工需要提供调入单位接收证明、在调入地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证明、转入银行账号、开户行名称、职工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给在原居住地的原单位,通过原单位的住房公积金经办人到开户管理部申请办理将社保从外地转入首先需要基本医疗保障证明和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的证明,证明可以在原工作单位所在地的社保中心进行打印。然后在3个月内到新的工作单位去办理转接手续即可。在进行办理的时候需要将社保卡转为停用状态,并且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房地产抵押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现实中,用房地产进行抵押的,此时需要办理相应的抵押登记手续,这主要还是为了保护抵押权人的利益。而进行登记肯定就会涉及到材料的提供,那么房地产......


·
      一,交通事故死亡处理家属误工费交通费是怎样算的赔偿参考如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七条丧葬费......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可以吗?
      担保人夫妻共同财产强制执行可以吗?是可以的;一般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所欠的债务,如不能证明是单方债务,都可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共同......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
      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把欠债不还的人杀了处罚1、情节严重的犯故意杀人罪犯故意杀人罪的,情节严重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2、......


·诈骗罪和非法集资区别是怎样的?
      我国刑法当中规定了许多的犯罪罪名这些犯罪罪名,根据他所侵害的犯罪客体不同,也进行了不同的归纳,比如说诈骗罪和非法集资罪是您比较容易混淆的一些......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形有哪些1.驾驶非法改装车或者是驾驶已经报废的车辆行驶的,吊销驾驶证。2.一年内机动车驾驶人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


·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对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
      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怎么对侵犯名誉权进行赔偿一、侵犯名誉权赔偿标准是什么侵害名誉权可能造成两种损害。一是财产损害。在侵害名誉权的情况下,也会使......


·因工作致内伤能做上工伤吗
      因工作致内伤能做上工伤吗一、因工作致内伤能做上工伤吗这需要做工伤认定以后才能确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


·商标到期前2年可以续展吗?
      商标到期前2年可以续展吗?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


·一、结婚彩礼算赠与吗
      一、结婚彩礼算赠与吗  关于彩礼的性质,究竟是一种赠与还是一种索要?实践中存在不同的做法。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而向女方赠送的钱物。长期以......


·集资诈骗罪入刑标准是什么?
      集资是一种增加公司资本的好方法,合法集资,依法管理和监督所募集的资金是有利于公司运营的。但是由于自身的不完善性,集资被非法分子利用成为了一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