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交通事故多大岁数的没有误工费了?
  
  一般情况下,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就没有误工费但有证据证明伤者还在工作,有收入来源可以要求误工费。
  
  二、特点
  
  1、受害人的收入能力和水平差异较大。
  
  客观存在的差异性,决定了不同的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其损失的误工收入会因人而异。
  
  2、计算的依据各不相同。
  
  因行业和岗位的不同,以及受害人是否就业的不同,收入方式的不同,对于误工费计算的依据,也是因人而异。
  
  3、具有一定的推绎性。
  
  一般而言,应当以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前某一时段,能够正常工作、劳动可能取得收入作为参照或者依据。而对于该时段的可能收入,也只能根据一定客观数据,在排除对其收入产生不利或者有利影响因素的情况下,进行推算。
  
  三、时间计算
  
  1、非持续性的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
  
  2、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
  
  这种误工的时间从受到伤害耽搁工作之日计算至定残之日的前一天。
  
  3、受害人因伤害死亡的
  
  从侵权行为开始计算,至受害人死亡之时止(或有的因受害人死亡不计算误工费,因死亡赔偿金已补偿预期收入)。
  
  四、包含项目
  
  1、误工费包括:工资、资金、津贴、课酬等。
  
  2、误工费包含全日制工作收入和兼职工作收入。
  
  3、须以“实际减少”的收入赔偿依据(差额赔偿原则)。
  
  如:受害人为某些单位人员时,其因受伤而误工时,单位并不一定会扣发部分或全部收入。
  
  4、受害人为企业经营者时不包括其所丧失的企业经营利益损失。
  
  因为企业经营利益并非单纯企业经营者劳动所创造,其还包括资金、设备、组织管理、知识产权等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企业经营者在其不能工作的时间内雇佣与自己具有相同能力的人管理企业或财产的费用则应作误工费予以赔偿。
  
  如果在非工作期间遭遇了交通事故后,是会给受害人的工作上带来诸多的影响,所以事故的责任方式需要支付一定的误工费用,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没有了劳动能力后,也是可以不支付误工费的赔偿,如果有证据证明当事人有收入来源,也是可以申请索赔误工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怎么办?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不能达成一致的意见怎么办?协商不成,诉讼解决。首先是财产分割协议。双方就财产分割达成一致,形成书面协议,办理离婚登记后生效......


·离职再入职试用期相关法律有什么?
      有许多员工迫于各种压力离开公司,后来又因为各种原因回到原来的公司里面。那么,员工离职后再次重新入职本公司还可以约定试用期吗?根据劳动合同的相......


·公司买社保和个人买社保的区别
      企业缴纳的社保和个人缴纳的社保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1、属性本质不同。企业社保属于职工保险,包含了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种。个人社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试题反映出哪些票据法的特点?
      票据法主要是存在于金融职业,因此离大多数人的日子较远,很多人对该法令都不是特别的了解。今天本站我们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试题的角度,为您阐......


·农村房屋买卖的有效条件是什么
      到农村买房是近年来不少城市常常会出现的一种现象。然而法律同时也规定了相应的有效要件,如果当事人在进行农村房屋买卖时,不具备这些法律要求的条件......


·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意思?
      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意思?一、股权转让原值是什么意思股权转让原值是以增资的方式,新股东投资进入公司,实际增加了公司的资产,也可以同时增加注册资......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
      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去法院起诉离婚的费用怎么交??起诉离婚的费用是交给法院,按有关规定,起诉离婚的费用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


·离婚协议放弃共同财产可以吗?
      离婚协议放弃共同财产可以吗如果是出自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离婚协议书是可以写明放弃共同财产的。(一)离婚协议书的内容规范1、明确表示双方......


·一、先抵押后出租破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先抵押后出租破买卖不破租赁吗?可以打破的,即“先抵后租”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买卖不破租赁,即在租赁关系存续期间,即使所有权人将......


·意外骨折工伤鉴定标准的标准是什么?
      在劳动者遭遇意外工伤事故时,要积极到相关部门做工伤鉴定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然而工伤也分很多种类,比如烧伤、骨折等。那么意外骨折工伤鉴定标准2017......


·清算与注销的区别?
      公司清算和注销的区别主要是:清算是注销的必经程序,注销后意味着公司已经死亡,如果公司尚欠工资,要向清算小组申报。公司注销是指已经成立的公司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