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欠款人长期不还钱怎么办

遇到欠款人长期不还钱怎么办朋友欠钱不还,对于已经将钱借出去而对方到期不还钱的,提出以下建议:(一)到期直接开口到期没有还债的朋友,有可能是没有能力还,有可能是忘了,甚至有可能根本没打算偿还,但是不管哪一种,只要是忘了还钱,就可以拿着借条跟朋友明说。不管结果会怎么样,都要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再采用其他办法。(二)看准时机当面要清楚这种方法要看机会行使,比如当大家在一起,而你刚好需要用钱,最好是有朋友在的场面,开口跟借钱的一方要,如今的人们一般都好面子,在那种情况下,而他又刚好能换的时候,一般就是比较好的时机。(三)反向借钱这种方法其实就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朋友不肯还钱的时候,可以跟对方说借钱来应一下急,而借的数目能与自己借出去的数目差不多自然是最好的了。如果对方想起还欠你钱,自动还了比较省事,但是如果对方不提还钱但是借钱给你,那么你就可以提起借钱给他的事情,然后就可以拿到钱了。二、对方欠钱不还能否让法院拘留他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二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四)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债务人只是欠钱不还的,其实法院不能进行拘留,但是债务人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的,符合法定情形的,涉嫌犯罪的,即可以被拘留。欠债不还的情况其实还是比较多,有些时候因为对方是自己的亲朋好友,导致讨债比较困难,毕竟也不愿意因为这个导致双方关系破裂,因而就限于两年境界。不过实践中对方确实暂时不具有还债能力,那么适当的放宽还钱时间,也是可以的。但要是对于那种恶意不还债的,就不必客气了,尽早采取法律措施才能更好的维护自身利益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
      在私立医院工作能随时辞职吗在私立医院工作是不能随时辞职的,不符合法律规定可以随时辞职的情形,而劳动者不管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工作,辞职都应该提......


·司法鉴定包括哪些内容,程序是怎样的?
      现如今,在刑事诉讼领域,司法鉴定应用的越来越广泛,在法院对证据存有疑惑的情况下,通过司法鉴定,可以对证据的真实性做出判断,帮助法院查明犯罪事......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
      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一、父亲遗产给侄子不给女儿还要养老吗?子女的赡养义务跟老人给不给财产没有关系,即使一分钱不给,女儿也要尽......


·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 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怎么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一、交通事故责任何时认定受理报案的交警部门经调查、取证后,在情节清楚、证据充分的基础上,应根据责任......


·一、没有离婚可以问另一方要抚养费吗?
      一、没有离婚可以问另一方要抚养费吗?没有离婚可以问另一方要抚养费,没有离婚可以起诉另一方要抚养费吗?这种情况一般是比较少见的,如果父母方没有......


·管辖权自上而下的转移是什么意思?
      管辖权自上而下的转移是什么意思?一、管辖权转移,是指经上级人民法院决定或者同意,将某个案件的管辖权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给下级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级......


·老人遗嘱没经过公证生效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
      老人遗嘱没经过公证生效么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对于很多人来说,都有过租房的经历,对签署房屋租赁合同也比较熟悉。按照规定,租赁房屋当事人应该在签订租房合同后去进行合同备案登记,这个可能大部......


·商标许可合同生效条件是什么?
      现在有专门的一批人从事商标设计注册工作,其取得商标产权后,可以许可给其它企业使用,这样拿到一笔报酬。双方会在谈好条件后签订一份商标许可合同,......


·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如何规定
      公司法三分之二多数的权利是如何规定的一般情况下,公司在经营的时候,是需要通过团队的共同努力才可以长久的运营下去的。所以说,针对于一些公司的......


·什么条件下可以收养婴儿
      什么条件下可以收养婴儿一、什么条件下可以收养婴儿对于那种找不到父母或者父母双亡的婴儿,法律允许满足条件的人来收养他们,这样既能减轻社会的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