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辩护时举报他人可以减轻处罚吗?

辩护时举报他人可以减轻处罚吗?辩护时举报他人可以减轻处罚,法律支持我们举报一些违法行为或者侵害行为,对于公正的举报,法律是非常支持的,但是,对于那些心术不正或者想要打击报复别人的人,就会以恶意举报等方式打击别人。但若是恶意举报,处罚是会比较重的。二、恶意举报的处罚后果对方不是据实举报,涉嫌诬告,情节严重的情况下,涉嫌犯罪,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对方构成诬告陷害罪,对方要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恶意投诉是指投诉人为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不惜颠倒是非,捏造事实,向有关部门反映不实的内容和不存在的问题。也指个别消费者提出非分要求,明显的无理取闹,行为,语言粗鲁,虽经合理而耐心的解释,但仍发生投诉。恶意举报,造成国家人财资源的浪费不说,给被陷害人造成名誉和精神上的创伤。更加严重的:如果处理举报的执法者是像丁麻子一样的法盲,还有可能引发灾难性后果。因为合法行为者被举报,与违法者被举报的心理感受绝然不同。诬陷诽谤罪的构成有两个基本要素:捏造事实、主观故意。根据对恶意举报深层次的成因分析,不难看出,尽管恶意举报现象的产生原因是多层次的,在现阶段完全解决也是不现实的,但通过健全制度、改革现有执法检查方式、加大法制宣传等途径,恶意举报是可以有效控制的。1.建立奖惩结合的举报受理制度,明确举报人的权利义务。可以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举报人的举报行为加以规范:一方面明确举报者的权利,对举报属实,可以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例如发放荣誉证书、表扬信或是查处违法行为金额的1%-5%的奖金,奖金可以设置封顶金额。另一方面明确举报人的义务,要求其如实提供身份证明、实际居住地址、联系方式,如实陈述举报情况或是简单的一些证据材料。当然,执法部门应当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建议通过法规或规章的形式,对恶意举报的行为明确处罚方式,例如对被诉单位造成损失的,被诉单位可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向举报人索赔,行政执法部门可以出庭作证;对利用恶意举报不正当竞争的,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查处;对利用恶意举报要挟他人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必须注意的是,对恶意举报的认定必须慎重,必须明确其主观故意,对于那些仅仅是道听途说急于立功或是出于善意但认识错误产生误解的群众,仍然应当以批评教育为主,不可一概处罚。虽然在辩护阶段,律师举报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其委托者都是可以得到减轻处罚的,但若是恶意的举报,会被认定为是心术不正,并且想要打击报复别人,此种行为会被认定为是妨碍公务,故而无疑会受到更为严重的处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强奸罪判的轻的情形有哪些
      法官在对构成强奸罪的犯罪分子依法量刑的时候,我们会发现可能会判的比较轻,这主要是因为具有法律规定的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因此在处罚的时候才会......


·委托拍摄视频版权归谁?
      委托拍摄视频版权归谁?依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的,归受托人所有。在......


·夫妻一方起诉离婚流程怎么走
      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这其实都是有流程要求的。而想要离婚的夫妻,在选择了离婚方式之后,就要按照规定的流程来办理离婚手续,这样最后才有可......


·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
      劳动争议可以分成哪些种类一、劳动诉讼需要多长时间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45日内结束。另外,案情复杂......


·交通事故赔偿案件该怎么取证
      很多时候当事人在交通事故方面产生纠纷的,往往都是因为赔偿而产生的,此时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方式来对纠纷进行处理。那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作为当......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区别?
      开除解除劳动关系合同的区别?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员工自己同意的,要是员工不同意的话,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的,除非是员工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的,......


·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解决吗
      行使撤销权应以诉讼或仲裁方式为之解决吗一、合同法中一般撤销权的行使方式实践中,经常存在当事人在答辩时认为合同显失公平或存在欺诈而要求撤销合......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明确工程质量责任,保护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各方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行事拘留没写期限是否合理
      行事拘留没写期限是否合理一、行事拘留没写期限是否合理?合理,根据公安部颁布的“刑事法律文书式样”规定,拘留通知书上不会注明拘留的长短,只会......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
      结婚需要什么条件?结婚需要什么条件??(一)条件:1、男女双方都自愿:《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规定男女双方要有结婚的行为能力。因为结婚是属......


·关于劳动者离职
      关于劳动者离职,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了几种方式: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用人单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