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强制传唤找不到人怎么办

强制传唤找不到人怎么办公安机关在处理案件时,对于不接受传唤的嫌疑人,往往要使用强制传唤将其捕回。但有时候会找不到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故意回避,那么如果强制传唤找不到人会有什么后果呢?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强制传唤找不到人怎么办。强制传唤找不到人怎么办?强制传唤,是公安机关在办理行政案件时,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嫌疑人,使用强制方法将其带至公安机关或指定地点接受询问的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2、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3、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4、需要传唤违法嫌疑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派出所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违法嫌疑人到案经过、到案时间和离开时间。5、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以及法律规定可以强制传唤的其他违法行为人,可以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6、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将传唤原因和处所通过电话、手机短信、传真等方式通知被传唤人家属。
  公安机关传唤违法嫌疑人时,其家属在场的,应当当场将传唤原因和处所口头告知其家属,并在询问笔录中注明。7、被传唤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的情形的,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8、使用传唤证传唤的,违法嫌疑人被传唤到案后和询问查证结束后,应当由其在传唤证上填写到案时间和询问查证结束时间并签名。拒绝填写或者签名的,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在传唤证上注明。
  对被传唤的违法嫌疑人,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询问查证,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违法嫌疑人。9、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八小时;案情复杂,违法行为依法可能适用行政拘留处罚的,询问查证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10、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指定的地点或者他的住所、所在单位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传唤的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活动有计划进行,及时处理案件,传唤必须使用法定的诉讼文书--传票。传票应先期送达被传唤人。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到案的,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经依法传唤而拒绝到案的,司法机关可根据侦查或审判活动的需要,依法采取拘传的强制措施,强制疑犯罪嫌疑人到案。需要对犯罪嫌疑人拘留或逮捕的,也可以在拘传后变更强制措施,执行逮捕或进行拘留。同时,拒绝接受传唤,也可作为对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罪态度的一个表现,在量刑时予以考虑。  ? ? 因此,在遇到公安机关强制传唤找不到人怎么办的时候,一定要去,因为这是法律明确规定的,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不去的后果也是非常严重的。如果您对此仍有其他疑问,可以咨询网站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吗?
      一、交通事故交强险过期保险公司承担理赔责任吗?交强险过期后保险公司不再承担法律责任的,交强险过期后发生交通事故的,由责任人自己承担赔偿的责任......


·转化为抢劫罪的条件有哪些?
      对于盗窃罪、抢劫罪以及诈骗罪来讲,要是符合一定的条件,那么就有可能被转化为抢劫罪。相信您也都清楚,抢劫罪在我国属于严重的暴力型犯罪,自然对抢......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次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
      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次要责任是怎样规定的?医疗事故时常会发生,他主要的是因为医疗工作人员的疏忽和一些其他的原因所造成的一种医疗上的事故,对于医疗......


·诉讼保全标的额的规定是什么?
      诉讼保全标的额的规定是什么一、诉讼保全标的额的规定是什么?1、人民法院应当在保全申请的请求范围内或者对与本案有关的财物实施保全,不得明显超......


·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
      刑法故意毁坏财物罪数额较大是多少?对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的认定中,“数额较大”一般为一万元以上不满五万元;“数额巨大”为五万元以上。犯故意破坏财......


·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计算
      买房贷款,当你逾期还款需要支付违约金您想必都知道,但如果你要提前还贷款也是要付违约金,这个你了解了吗?买房提前还款违约金计算方式又是什么呢?带......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可以让被告出吗?
      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可以让被告出吗?民事诉讼律师收费可以让被告出,交通事故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律师费是否支持各地法院做法不一样。比如:合肥一般不支持......


·醉驾案底严重吗?
      醉驾案底严重吗既然法院判决了,肯定会留下案底。有案底,如果你要从事公务员之类国家机关工作在政审时会有影响的。考驾照跟案底消失无关,只是可以......


·一、交通事故伤医疗终结是什么时候?
      一、交通事故伤医疗终结是什么时候?交通事故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交通事故的当事......


·增加变更诉讼标的区别是什么
      增加变更诉讼标的区别是什么增加诉讼请求和变更诉讼请求的区别是量的变化和质的变化的不同。增加诉讼请求是指在起诉时没有提出的请求,即新的诉讼请求......


·被判拘役缓刑如何申请?
      被判拘役缓刑如何申请?被判拘役申请缓刑:应当由当事人向司法机关申请,并提交相关的法律依据和证据,如果符合缓刑的适用条件,则依法可以判处缓刑。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