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一、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

一、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哪些?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的情形有:产品缺陷致人损害、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环境污染致人损害、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等损害赔偿案件。执行这一原则,主要不是根据行为人的过错,而是基于损害的客观存在,而由法律规定的特别加重责任。无过错责任原则必须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适用,不能随意扩大或者缩小其适用范围。《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二、法定的免责事由适用无过错责任的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条件由法律规定,但各特殊侵仅行为的法定免责事由并不是完全相同的。①产品缺陷致人损害的,《产品质量法》第41条第2款规定了三种免责事由,一是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二是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三是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但必须由生产者举证证明。②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规定了四个因高压电造成他人人身损害电力设施产权人的免责条件:一是不可抗力;二是受害人以触电方式自杀、自伤;三是受害人盗窃电能,盗窃、破坏电力设施或者因其他犯罪行为而引起触电事故;四是受害人在电力设施保护区从事法律、行政法规所禁止的行为。《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六条??从事高度危险作业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③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国家环境保护局关于确定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责任问题的复函》十分明确地指出:“承担污染赔偿责任的法定条件,就是排污单位造成环境污染危害,并使其他单位或者个人遭受损失。现有法律法规并未将有无过错以及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作为确定排污单位是否承担赔偿责任的条件。”④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免责事由有二:一是受害人的过错。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责任,受害人的一般过错,不减轻。二是第三人的过错。由第三人与饲养人承担不真正的连带责任。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在现实生活中,通常只有自己实施了侵害行为,并且由此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影响时,才需要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但对于幼儿园、医院医治病人等情形,适用的是无过错原则,也即此时若是该主体不能提供证明自己履行了自己义务的证据,也需要承担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优先债权的顺序是什么?企业也像人一样,有生老病死的时候,所以国家特别制定了相关法律对企业破产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企业破产,是企业......


·经营范围分类有哪些,经营范围如何分类
      经营范围分类有哪些,经营范围如何分类国家允许企业在规定的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而在设立公司的时候就要先确定好自己的经营范围是怎样的。这样日后就......


·分居6个月自动离婚的婚姻法如何规定的?
      分居6个月自动离婚的婚姻法如何规定的?很多人误解了自动解除婚姻关系的定义,认为只要分居超过2年以上,就算是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呢?这是完全错误的。就......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
      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一、建筑施工合同无效有什么法律后果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


·公司变更地址流程是怎样的 ?
      公司变更地址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变更地址流程是怎样的,需要多少钱(一)流程1、向工商申请预约变号,可电话预约,也可亲自到工商局申请;2、......


·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前提是该分公司有独立的营业执照可以独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只要分公司经过工商部门的登记后,领取了营业执照,分公司可......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有什么
      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情况有什么(1)转移已有存款;(2)收入不存入夫妻名下的存折;(3)私自出售房屋;(4)私自出售其他夫妻共同财产;(5)私自无偿转让......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
      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驾校撞车怎么赔偿驾校撞车学员需不需要赔偿一、在驾校练车的过程中出现事故,学员是无需赔偿的。根据......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法条有哪些
      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法条有哪些民法总则规定未成年人的法条有哪些?一、虐待未成年人,父母要被“替换”1、如果父母尽不到应有责任,法律会主......


·没毕业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吗?
      没毕业可以直接签劳动合同吗根据现行的有关规定,在校的学生是不能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也就是说,是不能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由于各种原因,一......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