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法律网
6.nj64.com
南京姜春律师电话13770831974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是多少?

在买车之后给车交保险是各个车主的一个共识,在加保险的时候自己可以选择各种各样的商业保险,但是有一个保险是必须交付的,叫做交强险,如果出现了意外的话,这个交通强制保险会给自己一定的赔付来减轻自己的经济压力,那么如果真的出现了意外的话,交强险的赔付额度是多少呢?可以分为两种情况来进行讨论,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下。在事故发生之后,交警都会来到现场,对于事故的责任认定作出一个划分,不管是机动车和机动车之间的责任认定,还是机动车和行人之间的责任认定,都必须是由交警来完成的,而这个责任的认定也决定了在保险公司的赔付范围之内,应当按照什么样的额度来赔付。赔付的标准如下:第一,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机动车负有责任的话,赔偿所有如下:1.在交通道路事故当中,如果机动车负有责任的话,那么相应的赔偿的数额也会比较大,因为在这个时候,不管是对方出现了人身伤害,还是仅仅是财产伤害,自己都需要对对方进行赔付,同时在车祸的过程当中,自己的车辆也会造成一定的损害,所以还要由保险公司给自己修车,所以此时数额是比较大的。2.在这种情况之下,如果是造成人员伤亡的话,那么赔偿的费用是在11万元人民币。但是要注意,如果想要使用这个最高额的话,必须造成的人员死亡,仅仅是伤残的话,是不足以给11万元这样的最高额的,可以在11万元以下酌情赔付。3.如果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仅仅是普通的受伤,在医院进行治疗之后就可以出院的,那么此时只需要赔付医疗费用就可以了,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为1万元人民币。4.同样的,不是所有的受伤都要赔付1万元人民币,要根据实际的治疗情况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而如果仅仅是财产性的损失的话,就没有必要赔付那么多钱了,因为毕竟没有伤到人,此时的线路是比较低的,仅仅是两千人民币。第二,在交通事故当中,如果机动车没有任何责任的话,赔偿数额如下:1.如果机动车没有付任何责任的话,那么赔偿数额也会相应的减小,因为此时赔偿责任主要在对方,自己只需要付一小部分的责任就可以了,在此时如果造成了伤亡的话,最高限额是11000元,如果没有伤亡,仅是出现了受伤住院,在医疗费用的赔偿限额之内就可以了,最高是1000元,如果只是存在着财产性的损失赔偿的话,额度就会更小了,只有100元。2.不管是按照什么样的额度赔付,都没有必要一次性赔付到最高额,因为只有在极严重的情况下,才有必要使用最高额,具体情况还是要由保险公司对于责任事故作出一个具体的划分,如果需要赔付多一点的话,那么就可以在这个限度之内稍微多一点,如果不需要,情节比较轻微的话,就可以稍微赔付的低一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姜春律师,手机:13770831974

@姜春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高级合伙人,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2007年从事律师执业以来,已代理了数百起刑事案件、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其凭借深厚的法学...More>>

·一、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
      一、离婚后财产应该怎么分?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
      遗嘱不公证有效吗一般来说,公证与否并不是遗嘱生效的法定强制条件。因此,即使是未经公证的遗嘱,只要符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等的......


·购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
      购销合同违约责任条款有哪些?货品的供方和需方签订的合同即购销合同。无论是哪种合同,在签订时当事人双方都会约定应履行的义务和享受的权利。同时......


·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郑济高铁征地补偿规定是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费应按照土地法规定补偿。《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收土地应当给予......


·不可任意撤销的赠与合同条件有哪些?
      ?因任意撤销权依赠与人之意思表示,如无一定的条件限制,则赠与合同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对受赠人也是不公平的。故各国民法多为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设定一......


·怎样进行工伤鉴定
      怎样进行工伤鉴定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工伤鉴定。因......


·过失致人重伤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权,身体杖是自然人以保持其肢体、器官和其他组织的完整性为内容的人格权。其客体为身体即自然人的躯体,包括......


·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
      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能否讨回?婚前赠与财产离婚时是不能讨回的,一方婚前赠与只要满足赠与的条件,应归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无权进行分割。赠......


·工伤鉴定标准七级是怎样的?
      当职工在工作中受伤后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获得用人单位的赔偿,但是需要在当地制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自己的伤情属于哪个等级,才好判断怎么协商赔偿问......


·学区房用过了几年才可以用
      学区房是六年一循环的,如果名额被占用,那么就要等到六年后才能再次使用名额。《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二条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


·单位的自建房拆迁补偿怎么计算?
      一、单位的自建房拆迁补偿怎么计算?计算单位的自建房拆迁的补偿时,就是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姜春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3770831974
13770831974
点击这里给姜春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